兩車 在 無紅綠燈路口對撞
兒子機車損毀嚴重,還好人送醫照X光後,骨頭跟腦部無礙
只有表皮擦傷
計程車擋風玻璃粉碎裂,車頭凹陷,司機無受傷
警察筆錄寫:兩方皆有過失
雙方都有保險
晚上約了司機要談論後續賠償,
請問我們該如何提論點,才能降低我們損害賠償的金額?
拜託了
rbao wrote:
對方跟我兒子說 他賠...(恕刪)
無紅綠燈 要比路權唷
幹道的那一方 責任比例會少一點 這要注意 通常要讓的一邊 會有標線
劃分幹道與支道的方法主要有三:
1.如果您在臨近路口時發現有路側有標誌「停」、「讓」或車道上有白色標字「停」或倒三角形的「▽」符碼,那麼您進入路口的方向是屬於支道,務必要禮讓橫向的幹道車先行。所謂禮讓是指您必須減速或停車,確定幹道無車再進入路口。
2.如果路口的行車管制號誌沒有以三色燈輪流運作,而只有閃燈,若一直閃的是「紅燈」,那麼您進入路口時是支道,要禮讓橫向的幹道車先行。幹道的一方則是一直閃著「黃燈」。
3.如果路口是「閃光號誌」(僅有一個閃燈),則如同前述三色號誌的閃燈一樣,若一直閃的是「紅燈」,那麼您進入路口時是支道,幹道的一方則是一直閃著「黃燈」。
在這裡要特別提醒的是幹道與支道的劃分,並不是根據路寬來區分,較寬的路幅不見得是幹道;而且也不是依據路、街、巷、弄這些名稱來劃分,事實上,巷比路寬、弄比巷寬的情況到處都有。因此,幹道與支道的劃分還是要根據標誌、標線及號誌等交通管制設施,民眾不可不知。行駛在支道的車輛有絕對的注意與禮讓幹道車義務,而行駛在幹道上的車輛,仍有注意前方車路口狀況、行經無號誌化路口應減速慢行的注意義務,以避免路口事故的發生。轉自交通安全入口網
另外還有 這一條 :如無支幹道之分 則應禮讓右側車輛先行
按理說 對方的損失絕對比你方大
你們機車應該只有強制險吧
如果是 你們就要自己出錢賠與對方了
因為強制險只賠人不賠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