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alex wrote:
如果當下po上來..我覺得很正常
但過了兩三個禮拜....
我感覺到的就是他的種族優越感被侵犯到..
要po上網用群眾的力量公審..所以一定要個交代...(恕刪)
當下就po上來,卻沒有先透過法律途徑,這才叫用群眾的力量公審吧?
老外試著先用公權力去處理,發現行不通才po,過了兩三個禮拜是因為警察不處理,難道被人罵成這樣應該事情過了就算了?
現在台灣人遇到什麼事都錄影po網,不管對方做的事有沒有違法,反正舉凡博愛座不讓座啦,遇到覺得很奧的人啦,全部偷偷錄再po網,問題是人家很奧有犯法嗎?有犯法為什麼台灣人的作法不是交由警察處理,而是偷拍上網?明明這樣的做法才是錯的,卻變成正常?我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