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女童「小燈泡」遭殺害,家屬今天為「小燈泡」舉辦歡送會。小燈泡媽媽說,小燈泡遇害只是社會的一個角落,大眾的力量很小,但積少能成多,希望把社會推向一個更良善的方向。無辜被殺害然後歡送? 不合邏輯嘛!! 王渣要拉出來斬首祭旗才對吧!!原文出處歡送的意思:高興地送別(多用集會方式), 這種是怎能高興的起來??
之前聽朋友說,媽媽的立場是廢....那現在辦歡送會,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啦!cman4434 wrote:小燈泡媽媽說,小燈泡遇害只是社會的一個角落,大眾的力量很小,但積少能成多,希望把社會推向一個更良善的方向。
tiger3456 wrote:小孩是他的,我們外...(恕刪) 同意tiger3456 大的說法小孩是他的,我們外人管不著我們也沒有權利去批評小燈泡的媽媽要用什麼名義來辦我們應該是要關注在殺人兇手後續刑的結果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