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媽至少是被害家屬再生能源當司改委是?

Locke - sky wrote:
.而法律是立法委員定的.(恕刪)


而法律是由法官執行,判決輕重與有罪與否是法官說的算。
立法再嚴謹又如何?法官還是可以依自由心證見解法條,統一見解法律喊了十幾年還不是一樣。
司法改革改了16年無法成功的原因就是無法可制衡法官,他想怎麼認定事實就是怎麼認定,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所以沒完善的法官退場機制又沒陪審制,這次司改一樣會失敗。
全國人民視法官如過街老鼠,齊心罵了一年了,但有效嗎?
陳小春2525 wrote:
沒有被害人又何須司法改革喊得如此大聲?

喊司法改革喊最大聲的一直都是民間司改會
民間司改會=廢死聯盟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大部份都是走刑事庭的律師
絕大多數都與加害者有密切的業務往來
這次的委員之一就是媽媽嘴殺人案的主嫌律師
更不用說整天接生意的是些什麼人了

所以說,當然要廢死啊
他們的大客戶最怕的就死刑
所謂的司法改革呼聲
不外是爭錢爭權廢死
kaod wrote:
這次的委員之一就是媽媽嘴殺人案的主嫌律師
更不用說整天接生意的是些什麼人了大笑

所以說,當然要廢死啊
他們的大客戶最怕的就死刑
所謂的司法改革呼聲
不外是爭錢爭權廢死...(恕刪)


死刑犯可以有免費的律師,小燈泡媽的律師基本上在法庭沒甚麼用,被害人只是證人性質而已,檢察官才是原告,所以司法改革有一個項目就是被害人參與訴訟。
律師想靠接死刑犯的案子賺錢可能會餓死喔。
其實只要在實施陪審制之前先建立不適任法官的退場機制就可以了,但感覺好像很難的樣子。
禪茶一味 wrote:
司法有虧待那個燈泡嗎?

司法判王景玉死刑,對得起小燈泡,但可能會對不起小燈泡媽媽。
~ ~ 司改會 首要辦的

法務部 ... 壓著死刑不簽章

Gugugu wrote:
雖然小燈泡媽列入司改...(恕刪)
用愛發電是現在最夯的再生能源,看看那廢死,沒有大愛哪做得到?說不定廢死後把核電全拆了電還多到能外銷
看完名單就很清楚了 這次司法改革最重要的是要廢死,

Gugugu wrote:
雖然小燈泡媽列入司...(恕刪)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願意大義()滅親的支持者,當然要好好重用啊

陳小春2525 wrote:
立法再嚴謹又如何


台灣現在的問題 分明是立法問題較大

像是 詐欺犯,法定處罰 就是那樣輕,再怎樣心證

也只在法定刑期上下限內做決定罷了

就算導入陪審團制也一樣
小燈泡是因司法而死嗎? 如果不是..那她媽受邀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在哪裏?

還是反映台灣當局已經沒有任何司法相關人才了?

不在其位不主其事 學畫畫的不應該去當醫生行醫 . 當醫生的也不足為社稷執刀

當一切都亂了套..... 我們能依規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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