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花招百出 台大校務代表注意了(賀德芬)/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不斷,遴選委員會的失能,激起校務會議代表要收回委任的權力,再行審議。
校園爭端回歸校園自行解決,確是大學自治的本質,我們當然支持。
不過,基於過來人的經驗,還是要再三提醒,
大學,只在法律範圍內有自治權,涉及該由司法認定的事項,校務會議不能越俎代庖。
以及客觀事實的存在,也不是可以用多數決去推翻的。
更由於在審核臨時校務會議的程序委員會上,
有前校長以謊言去電要求提案人撤案、程序委員會主席百般刁難,以多次投票趕走與會的人、乃至主席自行提案、自做結論。
這種種撇步,一點都不足為奇,
原班人馬,相同手法,1990年代我們在台大校務會議推動校長民選、軍護改選修時,我們都經歷過了。
第一任民選校長,透過校務會議,修改組織章程讓自己連任12年,就是利用這些動作得逞。
特整理出來,供有心開好校務會議的代表參考。
校務會議上最重要的人,當然是主席。
《大學法》規定校務會議的主席是校長。
當時校長一臉無辜,先表明自己對議事規則無知,所以特別請來三研所(今國發所)劉姓博士生為議事顧問,
以後,主席的作為,全由專家劉生負責。
議事程序當時全由秘書室排定。
重要議案,一定排在13或15案以後,盡量拖延,如輪得到的話,也在下午3、4時以後。
會場上,出席者稀稀落落,在場者早已累得人仰馬翻。
既是重要法案,或者要清點人數,或者有人高喊散會,
主席優先處理散會動議,抗議和附和的聲音雜沓,主席挾著包包快速離去的身影,絕對比朱自清的《背影》更令人印象深刻。
異議者總勢單力孤
終於上了議程的案子,主席眼觀八方,明察秋毫,
絕不會點他討厭的人發言,勉強讓你點綴一下,不是由他的哼哈二將來斥責反駁,場面難看,讓你畏懼而退,
就是主席聽而不聞,耐心讓你一逞口舌之快,
然後氣定神閒的說:「我們進行下一案!」再不,表決計算錯誤,就有人提案,重新來過。
主席功力了得,在於裁決權的應用,已達化境。更能竄改結論,甚至吃案。
追得緊了,要調錄音紀錄,他就說他回家想過後,覺得不妥;或者,教務長不同意,就銷案了。
主席身邊禁衛軍環伺,底下投票部隊成群,異議者總是勢單力孤,又沒有撒潑無賴的本領,除了抗議退席外,別無他途。
如今仍活躍在會場的悍將,會拍桌怒罵,阻止他人發言。「你吹著冷氣,喝著涼水,有什麼權益『問題』?」是經典名言;
提案製作紀錄的逐字稿,他會罵人浪費,不環保。
奇怪的是,他明明不是校務代表,何以場場都是要角?
鏡社派人去採訪請他代理出席的系主任,為什麼總是找此人代理出席?答曰:「他比較擅長議事!」
我有些為他抱屈,當年扮演這種角色的人,大都升官晉爵,做了大官。
唯有他,還在議場馳騁。或許這就是他自我期許的人生使命吧。
續為學術自由奮鬥
以上所述不是天方夜譚,也不曾虛構情節,
在《鏡社實錄》和《台大憲法修修修》兩書中,我們都做了逐字記載。
請校務會議代表小心應對,也盼後繼者,繼續為學術自由奮鬥。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台大鏡社創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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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大校務會議這麼好玩,
難怪世界排名蒸蒸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