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3342986
台胞申辦大陸居住證 不需連續居住滿半年
大陸今天開始受理港澳台居民申辦居住證。多處指定受理申請的派出所員警表示,上午已有不少港澳台居民前往辦證,其中又以台灣居民最多。至於台灣民眾關心「居住半年以上」的基本條件,依現場受理情況,並未要求一定要連續居住半年才得申請。
台灣居民申請大陸居住證的要件是: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的這三項之一即可申請。
不少台商、台生因為經常往返兩岸,都未達到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條件,擔心無法申請居住證,但根據今天上午的辦證情況,申請者只要拿得出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在學證明(學生證)、工作證明(公司聘雇合同),指定辦證的派出所都會受理。
申辦居住者必須先至指定的照相地點拍照後再至派出所辦證,在檢核資料(台胞證與相關證明文件)後,按捺左右手大拇指指紋,取回收執條即完成,全部流程約五至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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