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SunYatSenSchool/videos/2203771006380717/?epa=SEARCH_BOX一、稅收超徵,隔年減稅二、稅款爭議,交付訴訟時,僅需繳納稅款的十分之一三、引入NGO仲裁機制,協助釐清稅款爭議四、同一事由稅款爭訟或爭議超過六年都未定,不得課徵五、台商海外資金回台投資,不再追究稅金六、稅目整併簡化,降低稅收成本,廢棄高昂稽徵成本的落伍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