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女法官照樣判死刑 「下周生小孩去」

裡面有句話"因為很多「可教化」的理由都是演出來的"
真的非常認同

考第一名也能可教化
抄佛經也可教化
什麼鬼都可教化 真噁心


=======


近年來死刑爭議不斷,不少令人髮指的重大刑案,最後都因「有教化可能」而逃過死刑,引起民眾公憤怒罵法官「恐龍」,不過司法記者生涯中,之前板橋地方法院(現稱新北地院)一名女法官就很有guts,她抽到2002年社會矚目的鍾世龍姦殺女童案,為審此案放棄調民庭爽缺,將宣判日訂在預產期前一周,甚至還直接判死刑,創下司法史上懷孕女法官判死刑首例。

在過去民風純樸的時代,判死刑機會不高,司法圈中對於判處死刑有項潛規則,在過去判決書還是用筆寫的年代,若真的得判死刑,寫完判決書後的那支筆,必須要丟掉,據了解,原因除了去晦氣外,也希望藉此少接到這種重大案件。

後來電腦化後,總不可能把電腦丟了,再加上現在針對重大刑案的偵審程序講求人權與科學化,動輒要精神鑑定等,以及我國制訂兩公約施行法,判處死刑可是難上加難,更凸顯鍾世龍案承審女法官的勇於任事。

2002年7月5日,一名剛國小畢業的女童,回住家公寓五樓換衣服後打算和同學外出,從此失去蹤影,心急如焚的母親到傍晚發現女童都沒回家,趕緊報警協尋,後來警方會同里長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女童根本沒有步出公寓大門。

警方於是挨家挨戶敲門訪查,結果在四樓鍾世龍租屋處房間床板下,找到女童遺體,女童身體被對折,膠帶層層綑綁後塞進黑色大塑膠袋,臉部更被膠帶層層貼滿,只因鍾擔心女童找她索命,原來鍾與女友同居,女友懷孕性慾無處發洩,才強拉女童打算性侵。

台北縣板橋市許女生女童遭姦殺,警方在嫌犯家中找到她的拖鞋。報系資料照
台北縣板橋市許女生女童遭姦殺,警方在嫌犯家中找到她的拖鞋。報系資料照
更令人感到憤怒的是,女童被強拉入屋時,一度往後陽台逃,又被鍾強拉回,有鄰居目睹卻以家庭糾紛不方便管而未報案,女童呼救另一鄰居也聽到,同樣未報案,女童因此遭掐頸性侵殺害。
承辦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兩個月就起訴鍾,全案移審板橋地院,三個法官抽籤,偏偏由當時懷孕四個多月的邱姓女法官抽中,雖然邱已經可以請調民事法庭,避開鍾世龍案,但她後來婉拒調動,堅持審完此案,到隔年二月,她以鍾世龍「冷酷無情,手段兇殘,毫無人性」判處死刑。

宣判後跟邱法官聊天,已經有一個小孩的她一派輕鬆說,其實之前她也審理過不少重大刑案,也曾判過死刑,雖然這次是懷孕中判死,不過她還是以平常心面對,她還說,「終於放下重擔可以生孩子了!」

法官圈對於死刑,都有「求其生而不可得」才會判死的觀念,但如果太鑽牛角尖,往往沒有判死的理由總讓外界撻伐,下跪痛哭可教化、賠錢可教化、寫信道歉可教化...,種種荒謬的理由,才是讓民眾無法信任司法,轉而相信「私法」,法官們或許可以參考邱法官的態度,行為時罪無可逭,就是死刑,因為很多「可教化」的理由都是演出來的。
點點萬金油流眼淚,演演戲就可教化了
而且亞洲地區除了義憤殺人本來殺人就一律死刑了
要是台灣真的廢死,全亞洲的殺人犯都會想盡辦法偷渡到台灣
那台灣就會變成充斥著殺人犯這些垃圾敗類,變成殺人
犯的溫床

hcchen0014 wrote:
裡面有句話'因為很...(恕刪)


地院判重一些,讓二三審法官表演佛心,最後不是無期就20~25年,然後再養著不執行

台灣早已實質廢死
眾生願信: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皆可教化?

本人願信: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歷史的教導↓
不論多麼的嚴刑峻法,總不敵人性慾望的挑戰,倒不如行重典導秩序端風氣,讓勇於挑戰的人去挑戰,歡喜做要甘願受,讓良善的人得以保護。

※加演內心小劇場↓
死刑→只是治標。
生不如死→才是治本。
然後呢?三審了嗎?執行了嗎?卡在那一關?或是明確的問,那一個人?
本案17年前被姦殺的女童,
不知道安息了嗎?重新投胎了嗎?
你判你的,
他關他的,
台灣刑法之好,
不用等18年投胎,
假釋後又是一件刑案.

國人平均餘命又增加了,
人一生中,
關了再關,
應該可以犯個3.4遍沒問題.
這些罪犯出獄,感念政府不殺之恩,都是廢死黨的鐵票
hcchen0014 wrote:
2002年7月5日,一名剛國小畢業的女童,回住家公寓五樓換衣服後打算和同學外出,從此失去蹤影...
警方於是挨家挨戶敲門訪查,結果在四樓鍾世龍租屋處房間床板下,找到女童遺體,女童身體被對折,膠帶層層綑綁後塞進黑色大塑膠袋,臉部更被膠帶層層貼滿,只因鍾擔心女童找她索命,

這種犯案證據明確還要花近20年才宣判...是打算宣判前先養老嗎?
真懷疑這二十年相關承辦檢警、司法系統...我的腦海浮現一個畫面

我來幫你補上新聞連結和出處好嗎???



記者悄悄話╱懷孕女法官照樣判死刑 「下周生小孩去」

2019-02-16 10:27何祥裕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47402


可領存款餘額不足 wrote:
裡面有句話"因為很多「可教化」的理由都是演出來的"
真的非常認同

考第一名也能可教化
抄佛經也可教化
什麼鬼都可教化 真噁心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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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死刑爭議不斷,不少令人髮指的重大刑案,最後都因「有教化可能」而逃過死刑,引起民眾公憤怒罵法官「恐龍」,不過司法記者生涯中,之前板橋地方法院(現稱新北地院)一名女法官就很有guts,她抽到2002年社會矚目的鍾世龍姦殺女童案,為審此案放棄調民庭爽缺,將宣判日訂在預產期前一周,甚至還直接判死刑,創下司法史上懷孕女法官判死刑首例。

在過去民風純樸的時代,判死刑機會不高,司法圈中對於判處死刑有項潛規則,在過去判決書還是用筆寫的年代,若真的得判死刑,寫完判決書後的那支筆,必須要丟掉,據了解,原因除了去晦氣外,也希望藉此少接到這種重大案件。

後來電腦化後,總不可能把電腦丟了,再加上現在針對重大刑案的偵審程序講求人權與科學化,動輒要精神鑑定等,以及我國制訂兩公約施行法,判處死刑可是難上加難,更凸顯鍾世龍案承審女法官的勇於任事。

2002年7月5日,一名剛國小畢業的女童,回住家公寓五樓換衣服後打算和同學外出,從此失去蹤影,心急如焚的母親到傍晚發現女童都沒回家,趕緊報警協尋,後來警方會同里長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女童根本沒有步出公寓大門。

警方於是挨家挨戶敲門訪查,結果在四樓鍾世龍租屋處房間床板下,找到女童遺體,女童身體被對折,膠帶層層綑綁後塞進黑色大塑膠袋,臉部更被膠帶層層貼滿,只因鍾擔心女童找她索命,原來鍾與女友同居,女友懷孕性慾無處發洩,才強拉女童打算性侵。

台北縣板橋市許女生女童遭姦殺,警方在嫌犯家中找到她的拖鞋。報系資料照
台北縣板橋市許女生女童遭姦殺,警方在嫌犯家中找到她的拖鞋。報系資料照
更令人感到憤怒的是,女童被強拉入屋時,一度往後陽台逃,又被鍾強拉回,有鄰居目睹卻以家庭糾紛不方便管而未報案,女童呼救另一鄰居也聽到,同樣未報案,女童因此遭掐頸性侵殺害。
承辦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兩個月就起訴鍾,全案移審板橋地院,三個法官抽籤,偏偏由當時懷孕四個多月的邱姓女法官抽中,雖然邱已經可以請調民事法庭,避開鍾世龍案,但她後來婉拒調動,堅持審完此案,到隔年二月,她以鍾世龍「冷酷無情,手段兇殘,毫無人性」判處死刑。

宣判後跟邱法官聊天,已經有一個小孩的她一派輕鬆說,其實之前她也審理過不少重大刑案,也曾判過死刑,雖然這次是懷孕中判死,不過她還是以平常心面對,她還說,「終於放下重擔可以生孩子了!」

法官圈對於死刑,都有「求其生而不可得」才會判死的觀念,但如果太鑽牛角尖,往往沒有判死的理由總讓外界撻伐,下跪痛哭可教化、賠錢可教化、寫信道歉可教化...,種種荒謬的理由,才是讓民眾無法信任司法,轉而相信「私法」,法官們或許可以參考邱法官的態度,行為時罪無可逭,就是死刑,因為很多「可教化」的理由都是演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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