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王長鼎╱即時報導
頂新集團旗下公司屏東製油廠向大統長基食品廠購入摻有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銅葉綠素進行調色後,偽稱純橄欖油或純葡萄籽油對外販售,廠長曾啟明、油脂課長陳聰筆及品管組長蔡俊勇3人,纏訟多年。智財法院昨天二審宣判,因無法證明3人是主觀上出於詐欺取財、商品標記不實及調配、包裝攙偽假冒及含違法添加物的油品,進而販賣等直接或間接故意,均改判無罪,而頂新不法所得7億9947萬餘元也不須沒收,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頂新製油公司今天發出聲明,全文如下:
針對智慧財產法院本月28日就大統長基公司橄欖油混攙案,改判頂新製油公司及員工均無罪,頂新製油公司感謝智慧財產法院歷經6年內許多證據調查,以公正司法還給公司及員工清白,確認頂新製油公司並無低價採購犧牲品質的情形。
始作俑者大統長基公司,當初將低價油混攙於橄欖油,並添加銅葉綠素混充為百分之百自西班牙進口的橄欖油對外詐欺銷售,摻混油品經驗與技術高明熟練,連儀器都無法檢出;甚至於案發前,衛生局及經濟部工業局亦曾分別多次稽查與抽驗大統長基公司的油品,也未曾發現異狀。
智慧財產法院歷經多年調查,確認頂新製油公司在橄欖油案件中,並無包裝攙偽假冒食品進而販售的直接或間接故意,因此判決頂新製油公司無罪。另外,判決也認定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於內部會議中一再指示應提升品質,絕無可能容忍低價採購犧牲品質的行為。
頂新製油公司員工向來秉持專業執行採購、品管及生產職務,對於油脂把關的舉措也高於同業的標準,實際上與當初曾向大統長基公司採購油品的台糖及福懋等公司一樣,都是被大統長基公司高振利欺騙的被害人。
本案歷經六年審理程序,頂新製油公司感謝智慧財產法院謹慎嚴謹的審理,及司法還給公司及員工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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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無法舉證真的讓好多人崩潰,一個受害者被誤會成加害者的案子
六年前的事情現在判無罪,這種遲來的正義還清白是否來得有點晚了?
GreenAlice wrote:
聯合報 記者王長鼎...(恕刪)
一個錢賺到翻過來的! 連自已家都不敢用自已公司生產出來的油! 這樣叫 「受害者」 ? ? ?
因生活奔波,選擇他們家產品,用了有問題的油品,導致生病的人! 這一些人叫什麼呢? ? ? ?
好一個被欺騙,那麼大一個公司! 不會對來源進行調查? 考核? 測試?
那麼多年了,沒有改過測試的方式? 一味相信對方?
這一種說法,看來只有和 有錢人站在一起的司法 才會信,和 窮人在一邊的正義、公理 早就死了!
人在世界,真的只有一種無可救藥的病! 這一種病叫 「窮」 !
有錢人,啥事都是對的! 都是別人的錯! 就算是自已有錯,也可以輕易解套! 反正一切用 錢 就可以解決了!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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