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建議:立法禁止公職人員帶職參選,或取消政黨及個人選舉補助款

有人建議:立法禁止公職人員帶職參選,或取消政黨及個人選舉補助款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左)昨召開「帶職參選政治陋習─藍綠騎驢找馬辜負人民」記者會,宣布將提案修法,增訂民選公職人員登記參選其他公職時,即應視同辭去原職位,選舉補助款也應繳回。(記者王藝菘攝)

日前因利奇馬颱風高雄部分區域受豪雨侵襲,韓市長在南投忙於總統競選行程,讓高雄市民感到不安。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沒有規定做多久任期後始得參與其它選舉,但如果您知道韓國瑜在市長選舉中獲得2677萬選舉補助款,無論明年有無選上總統,都會用人民的納稅錢最保守估計至少再給予一億元的補助款。如此短時間可以雙邊領取高額補助款,哪裡出了問題?

有人建議:立法禁止公職人員帶職參選,或取消政黨及個人選舉補助款。筆者以為要「立法」禁止,曠日廢時,且事關政黨利益,要得到政黨支持根本就是狗吠火車。
另有人主張,除了競選連任外,自登記為其他公職候選人起,就視為「辭職」,同時須繳回已領取之選舉補助款。然而參與政治選舉是每個公民的權利,要求先「辭職」,會被冠上剝奪選舉權的帽子,也將引來補選的問題,台灣選舉頻率已高,不宜再憑空多增加選舉。

如何修法讓其符合公平正義且讓朝野較易形成共識。筆者建議:

一、不需修改選舉補助款的門檻,只要任期未滿要參選它職,或轉任當公職人員,必須全數繳回上次參選領取之補助款。有立委聲稱選舉補助款是針對選舉事實補助,不是「任滿金」,這點筆者完全不同意。人民是因為選舉時候選人承諾做好做滿才投票給您,候選人才得以跨過票數門檻得到補助款。

二、除了繳回上次補助款,亦不得領取參選新職的補助款。這樣的設計能確保參選人是真的有破釜沉舟的決心為國家人民做事,而不是為了高額補助款編織美麗的競選宣言。僅有競選連任者不需繳回選舉補助款,且可領取新補助款。

筆者的建議並非全數取消補助款,而是讓想要「任期未滿而參選它職」的參選人,會痛,會有損失,而不是「不痛不癢」;且無針對性,一體規範所有政黨。期望修法成功,讓台灣的民主選舉更上軌道!

(作者為網通上市公司執行長退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應該直接(修法)

凡持有黨證一律公平正義
其他一律不公不義……!

舉例……
黨證……廢公娼,公平正義
黨證……嫖私娼,北嫖青年



百姓……多帶香煙……走私
他們……多帶香煙……移動
橫空出世 wrote: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恕刪)

到底多怕韓國瑜啊!民進黨側翼民調不是調贏韓10幾%,怕什麼?
那公職人員任期未滿跑到中央任職要不要一起算?
katokikyo worte:
那公職人員任期未滿跑...(恕刪)

都沒在看文章的,有看的應該會看的到,補助款本來不給就是正常的,是自己要選又不是被架著脖子選,這算是人民對稅款,政黨及從政人是幹嘛又來挖一塊
最好加一個轉一個降低政黨名額一員更好,還有廢除高額保證金
hu4852 worte:
都沒在看文章的,有看...(恕刪)


那為什麼以前縣市長跑去中央當大官時,不提這個法案;卻在韓國瑜落跑選總統時,才提這個法案?

我不挺韓國瑜落跑,但提法案的時機實在太有針對性!
jeel54321 worte:
那為什麼以前縣市長跑...(恕刪)

這是個對人民有好處的事,當然要做,為何不做,只是為挺一個人,只能說思想短見,這一個法案事藍綠白無黨籍都不想通過的法案,因為大家都有好處拿只有民眾有壞處,這個戰場在立法院,沒有人民聲音是不會被立法的,這個比一些轉型正義或是錢坑法案更難被立法,會贊成的大概只有那些參政人員,其實反對的理由根本是騙人的,只是因為自己或是有相關親友想競選才會反對這個法案(刪除選舉補助)
hu4852 worte:
這是個對人民有好處的...(恕刪)


如果能選出一個廢止三兆風電,跟8800億前瞻的候選人,這些選舉補助款算小錢而已!
jeel54321 worte:
如果能選出一個廢止三...(恕刪)

請勿顧左右而言他,選舉總統是一回事,但廢除選舉補助金是一回事,可以兩個都做到為何只要做一個,廢除選舉補助金是長久得制度,選出一個總統候選人好壞不知,看就知道是一個政黨人員或從政人員,只是要廢除一些政策,這種人台灣多的是,但要建立一個長久對人民有利的政策,在政黨利益下是困難的,又是一個選舉狂還說不支持某位候選人
hu4852 wrote:
都沒在看文章的,有看...(恕刪)

沒有補助款會不會造成以後公職民代全部被財團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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