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說,原來政府花兩億多的標案來處理ETC的申訴問題,
 
這本來不是遠通應該請的員工嗎?怎麼變成花納稅人的錢?
 
既然這樣當初怎麼不安置國道收費員就好?還要另外花錢?真的是看不懂耶。https://www.facebook.com/605380616543015/posts/1132434067170998/

然後點進去看這個連署已經快兩千人了
 
連署過的話交通部就要回應這個問題了,大家加油衝啊。
https://bit.ly/34Gdd9A
horoo wrote: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說,(恕刪)


人家是提007公事包的,你們是如何都打不贏的!

1450要是好死,佛祖基督阿拉都是假的!
收歸國有還不是一樣要付這些錢
還好現在有遠通幫忙分攤,
不然可能不是現在這些預算就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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