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x700a wrote:
哇,, 真是另類的勇...(恕刪)
88young77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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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鏡要不要換一副!!!???
sbx700a 主動邀約、設局當時參與時事區鄉民到法院網聚,樓主被列為被告之一。(這種語氣不會看不懂吧?)
樓主化被動為主動,才有這樓。
這樓應該是 sbx700a 要曬單才對吧!!!???
sbx700a wrote:
有關88young77蓄意截取斷章取意的事件片斷,用圖文字義散佈扭曲後的在偵辦中之刑事案件訊息,導致不特人誤解犯案資訊,以及88young77再度明確散佈本人主動設局不法勾當,故意誣陷他人意圖混亂公署,並強調"這種語氣不會看不懂吧",明確毀謗本人清譽,包含前後多次不法犯行,本人只得請司法再將88young77合併或追加起訴,絕不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