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一次貓貓走私事件來看,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有問題且又不改進

對貓來說...


c58902 wrote:
這跟什麼闖紅燈什麼的...應該是不同樣的事情


看來你真的是狀況外,需要把我的訊息研讀3次才行

不管修什麼法,考慮到的都是執行面的狀況。沒人有辦法執行的法條也是廢物
當我說如果下次來1隻或1萬隻的時候,你就該理解真的缺乏考慮的是你而不是我
1000K wrote:
看來你真的是狀況外,需要把我的訊息研讀3次才行

不管修什麼法,考慮到的都是執行面的狀況。沒人有辦法執行的法條也是廢物
當我說如果下次來1隻或1萬隻的時候,你就該理解真的缺乏考慮的是你而不是我


其實,也就是如此。

今天這案例是貓,且是有品種、有血統的貓,所以才會有一堆愛貓的嘴砲冒出來講垃圾話。

但實際上台灣每年查獲的走私寵物案件,是更多上許多。

這當中包括了一些根本找不到其他『買主』的寵物。

要修這些法案,必然是要通盤性的,不可能只針對什麼『具有品種證明的貓』。

那立了這法律怎麼辦?如果要以『寵物也是生命』的初衷來立法,那接下來一隻都殺不了,但又沒有人要去購買或領養這些稀少寵物的話,於是就永久由收容中心承擔?我是不願意國家稅金被拿來這樣用,那請前面留言的一些愛貓人士組個基金會,全額支付所有檢疫及收容的費用?

只要這法律一立下去,執行面一定就會出問題,接下來就是收容中心塞了越來越多沒人要購買、甚至連領養都沒人要的特殊寵物,要投入的預算、人力也進而越來越多……
iamaminimalist
沒有人要購買沒有人要領養怎麼可能會有人走私!有需求才有供給懂嗎
星幻
但需求不一定廣泛,不然為什麼都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動植物被進口呢,這些通常是特殊愛好的買家向國外訂購,查獲扣下來後,你在國內也找不到其他愛好者了…
如果全面禁止一般民用寵物買賣
不就能領養對嗎?
kantinger wrote:
如果能拍賣像法拍屋那...(恕刪)


那走私只會更頻繁

付個幾萬塊找人頭走私,沒被抓沒事,若被抓,反正人頭也不會知道源頭是誰,罰款什麼的都是人頭的問題

背後主使只要叫買方去參加拍賣就就地洗白,使命必達了
1000K wrote:
看來你真的是狀況外,...(恕刪)


去年底2000公斤的走私大閘蟹沒這種問題,幾千幾萬隻血統貓才是問題?

你要去領養2000公斤的大閘蟹嗎?這些也都是生命,不能吃也不能賣喔
ringowu1234 wrote:
去年底2000公斤的(恕刪)


講到吃? 雖然是八卦雜誌的撰文.
我還真看過報導寫說龍虎鳳名店嫌進口貓難吃呢
當然還有名牌狗 好像是說拉拉還是黃金的樣子
你要說他們喪心病狂怎麼能吃貓狗
我倒覺得他們還挺一視同仁的不像這些貓狗保噁心!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iamaminimalist
動保有很多是吃素的
機車兩段式左轉就是拉
請問你的狗後來如何了呢?

george306 wrote:
不管是不是貓咪, 不...(恕刪)
george306
就留在大陸了~
振作~~
給誰養?
要怎麼改都可以討論,但是就是和這一批無關,

一般假設檢疫後,動物就不帶有一律的疫病...
不過檢疫有其極限與誤差,一個不小心全台數千萬貓犬就會陷入危險
所以檢疫前最優先判斷是否來至於疫區,
如果來自於疫區就直接撲殺,退回原地也會遭到撲殺,動物多受罪而以。
來自疫區基本上就已經有很高的機率有該疫病,加上檢疫誤差後機率還是很高...

假設:帶病率=疫區:1%/非疫區:1/10000,檢驗失誤率0.1%
最終帶入該疫病機率: 疫區:萬分之一,非疫區:千萬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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