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從政,結果敵營有如此嚴重的時,竟不揭露!
這是十年重罪,焦糖哥哥竟不報警!



由於「挲圓仔湯」手段在臺灣政壇極其流行,故《選舉罷免法》中規定「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俗稱反圓仔湯條款或挲圓仔湯條款)。明確規範不能對候選人有「挲圓仔湯」手段。
我真想知道
是那個廠商想拿百萬丟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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