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社會新聞上的詐騙集團的成員被抓補時,憑藉的是什麼.....只是他們張口騙人嗎? 又或者是他們寄詐騙文件到被害人家中,還是他們出示假的檢察官文件? 不不不....主要是成員們收錢的共同利益關聯, 所以當01幫假博士護航的網軍中有對價關聯, 也就是蔡有付錢給這些人, 或民進黨透過各部會用標案的方式合法掩護非法手段, 這些網軍集團.....是否都可以算是詐騙犯的共犯呢? 我相信答案非常明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