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個人不支持發一次性的禮金.這是從客觀角度實益性去看,該筆錢集中利用效率會比較好.但是就算發,我也能理解.但這是從老人家主觀心態去理解.因為有些老人家其實也不窮,或者有些家境也很好,並不需要這筆錢.但是阿公阿嬤的心態都是覺得自己有筆小錢,可以"自己作主",間接會有一種被重視的感受.然後就拿著這筆小錢到處說嘴,雖然一般人覺得沒甚麼,也不是大錢,但老人家就是覺得爽
john0002 wrote:基隆滿65歲住3年,就免健保費.其他縣市都是要65歲且中低收入資格.基隆哪來的錢啊! 台北市規定沒這麼嚴格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對象一、65-69歲之中低收入老人。二、其他符合下列(一)到(三)規定之老人:(一)年滿65歲之老人或年滿55歲之原住民,且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者(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滿183天)。(二)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申報老人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有上開情事者,亦同。(三)未獲政府機關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補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