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像是雨天(新冠疫情)造成山路有落石(救護車無法隨叫隨到),政府已經在入口處公告「請改道」(衛生局要求恩恩媽自行送醫),民眾不管公告進入,結果被落石砸死(不自行送醫,硬要等救護車,造成恩恩死亡),這樣政府需要國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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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有確診者家屬指控,家中2歲男童14日一早發高燒,帶到醫院PCR後返家等報告,不料孩子情況卻愈加嚴重,打電話向1922與衛生所求助,對方卻要求他們自行搭計程車就醫,等到晚上才有救護車前來接送。男童入院後院方進行氣切插管急救,但仍昏迷不醒,家屬15日忍痛簽屬放棄急救同意書。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230797
再者,要國家賠償必須證明恩恩的死是政府疏失造成的,恩恩爸應該無法提出具體證據,來證明要是能早60分鐘到院,恩恩就能救得回來。更重要的是,恩恩媽如果在16時依衛生局說的「自行搭計程車就醫」,後續的事情都不會發生。
送醫經過2022年4月14日時間軸:16時:恩恩症狀惡化,陷入昏迷;恩恩媽發現孩子叫不醒,向衛生局反應後,回覆「可自行搭計程車就醫」17時:系統顯示,男童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17:42:家屬第一次撥打「疫情通報及傳染病諮詢專線」1922,告知無法聯繫中和區衛生所,請求協助18:00:恩恩媽第一次進線消防局119勤務中心,通報恩恩發高燒、全身顫抖、意識不清,且衛生所打不通。18:09:家屬第二次撥打192218:11~18:19:119勤務中心致電中和衛生所,但無人接聽。18:21:恩恩媽第二次進線119勤務中心,通報恩恩發紫斑、嘔吐、嗜睡、呼吸正常。18:22:消防局聯繫雙和醫院,說衛生所、衛生局均無人接聽;醫院說必須聯絡感染控制中心,確定床位才能收治。18:25:消防局聯繫衛生局,通報案例。18:54:衛生局聯繫消防局,通知派遣救護車。19:00:恩恩媽第三次進線119勤務中心,通報恩恩眼睛上吊19:09:119勤務中心聯繫消防員,指示派遣救護車19:14:消防局南勢分隊出車19:21:恩恩上救護車19:26:到院回報119勤務中心,通報病情,意識不清、臉色發紺、血氧值80(已給予氧氣)。
https://news.tvbs.com.tw/life/1835185?from=fbarticlecomments&fbclid=IwAR3SQ8nkwcAyUIYMozB2Q7n415Ib22PE4NJNdJJ7RLwWtWgOUHbv5mdeh8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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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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