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經費是笑話,知道為何競選人都要去拜會各組織商會求取支持?這個支持不是嘴巴講講的,基本款就"贊助"宣傳看板文宣,就像是加盟店一樣,加盟不算進競選經費,是屬於個人歡喜甘願,這法鬆得比阿婆內褲還鬆。法院都能把父親幫女兒賄選精準切割判無影響當選結果,還有什麼好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