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墳設在新北市的請注意一座設立於民國69年,面積8坪的墳墓在5月4號被新北市政府依據民國91年頒布的殯葬管理條例,限令在6月8號前改善面積,否則開罰72480元。(面積要如何改善???)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一人入葬面積為8平方公尺=2.42坪,2人合葬為12平方公尺=3.63坪,墓主違反面積規定者,應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超過面積達一倍以上者,按其倍數處罰。祖墳在新北市的要小心嘍!在新北市,清朝的劍可以砍明朝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