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以前是唯一死刑....
現在.....
會有一堆人跳出來幫兇手找理由...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KiKiUnicorn wrote:
這在以前是唯一死刑....(恕刪)


在台灣,加害者的人權比被害者的人權重要。
以下開放猜猜看這次法官會用什麼理由。
星星の王子
可教化
早餐一塊錢 wrote:
在台灣,加害者的人權...(恕刪)


塔綠班的"政績"啊!
長照 ??
綠圾引以為傲的長照2.0…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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