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品瑩議員臉書
民主進步黨的議員沒有舉證,僅用幾句惡意的臆測就要求高虹安市長揭露自己的住處,肆意妄為,毫無法治、人權、民主素養。
如今證實完全是烏龍爆料,高市長被迫揭露自己與家人、朋友的隱私來自證清白,請問民主進步黨的議員們要不要道歉?
在此我也要揭露林智堅前市長的租賃契約,104至111年總共648萬元,而在591上查詢,每月5萬左右即可以租到新竹市東區標價超過4800萬的房子。請問林智堅前市長每月平均超過7萬元的房子,到底是什麼皇宮?
按楊玲宜議員的標準,這算不算帝王級待遇?
林智堅市長至少於110年9月就有自用住宅,為什麼還要浪費公帑去租豪宅?
110年10月到111年9月,林智堅前市長在已經擁有自用住宅的前提下,為什麼還申請補助?如果是為了林前市長隱私,那民主進步黨的議員又憑什麼質問高市長住哪裡?
最後,林智堅市長的坐車明明是賓士,為什麼沒有在林智堅市長的財產申報上面?請問這台車是誰的?司機又是誰?是否為其他人或機關所饋贈或租借?用的又是誰的錢?
以上,請林智堅前市長的愛將、子弟兵、前幕僚,楊玲宜議員、劉康彥議員回答,謝謝。
#租金七萬#申請補助#座駕是賓士沒有財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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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ba wrote:
人家都11萬月薪了(恕刪)
林飛帆的綠光罩頂高能瞬間
林飛帆的支持台獨但一定要服替代役
跟他有 87% 像嗎?
支持台獨, 但我是美國人阿公喔

反送中,但有想過黑暴之下顫抖的香港人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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