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挑戰賽

看到這新聞也太誇張,這位唯一的報名參賽者,是有多蠢
「法官最終依《刑法》詐欺得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並沒收3000元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那騙砲的部分咧?
無罪?
那真是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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