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 這就是典型的台灣式政治悲劇

內政部表示,原陸籍人士在未放棄該國國籍前,擔任公職將造成國安威脅。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直言,不只所有陸配會覺得被羞辱、被排斥,他們家屬可能也會很不滿!且 1949 年以後自大陸的人也被當作外國人?這就是典型的台灣式政治悲劇。


內政部表示,國籍法第20條禁止具有雙重國籍之國人擔任公職,其立法目的,係基於公務人員與國家恆處於特別緊密的忠誠、信任關係,從制度上排除發生忠誠義務衝突之情形,此係針對全體國人之一致規定,並無歧視陸配及其參政權利。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中共目前屬於境外敵對勢力,原陸籍人士在未放棄該國國籍前,顯與國籍法所欲規範之公職人員忠誠義務有嚴重衝突,將造成國安威脅。

根據《newtalk》報導,前政務委員張景森27日對此表示,全台灣的陸配大概心裡都會很不安,難道在民進黨眼中,自己一直被視為「外國人」? 1949 年以後來自大陸的人,也會在心底產生一個揮之不去的疑問:在民進黨心目中,會不會也是被當作外國人?

張景森指出,來自中國大陸的陸配,如果要在台灣參選、擔任公職,應該接受比一般外國人更嚴謹的安全忠誠審查。但這些都可以被討論、被具體化,變成可操作的「實質條件」,

張景森質疑,但現在發生的事情卻完全相反,突然先把陸配當成「一般外國人」,再用「有沒有放棄原國籍」這個形式條件,來決定能不能擔任公職。

張景森說,因為這裡面被偷偷塞進一個高度爭議的認定:大陸人士就是外國人。全台灣的陸配大概心裡都會很不安,難道在民進黨眼中,自己一直被視為「外國人」?不只所有陸配會覺得被羞辱、被排斥,他們家屬可能也會很不滿!

張景森也提到, 1949 年以後來台、家世背景來自大陸的人?在民進黨心目中,也被當作外國人?這就是典型的台灣式政治悲劇。
cdma2k wrote:
張景森說,因為這裡面被偷偷塞進一個高度爭議的認定:大陸人士就是外國人。全台灣的陸配大概心裡都會很不安,難道在民進黨眼中,自己一直被視為「外國人」?不只所有陸配會覺得被羞辱、被排斥,他們家屬可能也會很不滿


張景森不就是教改去中仇中洗腦的始作俑者之一?這些話算是一個前膾子手的哀鳴嗎?......他口中的悲劇,恐怕是他自己親身參與過的一場政治荒謬劇............
cdma2k wrote:
內政部表示,原陸籍人...(恕刪)


很沉重的告訴您:

陸配在台灣不是被看作“外國人”,而是被看作"敵人“。
參閱:藍提國籍法修法 梁文傑:兩岸條例僅規定陸配參選權 (2025/11/26)

摘錄: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6日電)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提案修法,增訂大陸地區人民參選公職,不適用國籍法放棄國籍規定。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說,在野黨要修國籍法,等於把問題丟回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現行條例只規定符合資格的陸配可以登記參選,未來還是會有爭議。陸委會尊重內政部解釋。

中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問題被解除公職,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國籍法修正草案,增訂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台灣地區戶籍者,參選公職資格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適用國籍法第20條放棄國籍規定。
.......

梁文傑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規定,陸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後,可以登記參選,而選舉過程要依選罷法規定,陸配當選後是否要放棄國籍,是屬於國籍法規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規定陸配登記參選的權利。

賴士葆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陸配取得身分10年後可以參政,既然讓陸配登記參選,當選又有什麼問題,如果要依國籍法規定,就等於不承認中華民國在大陸地區主權。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陸配沒有國籍可以放棄,這是很嚴重的問題,陸委會應表達立場。
.......
賴士葆向梁文傑說,「你要小心喔」,如果陸委會跟隨內政部,就是道地的搞台獨,台獨就明文化、檯面化,這對台灣是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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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中的理性人士,要多客觀思考一下賴士葆講的話--------

"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陸配沒有國籍可以放棄,這是很嚴重的問題,陸委會應表達立場。"
" 賴士葆向梁文傑說,「你要小心喔」,如果陸委會跟隨內政部,就是道地的搞台獨,台獨就明文化、檯面化"

台灣是法治國家嗎? 你要蔑視憲法嗎?

國籍法有疑慮,對陸配的限制可能牴觸憲法,那國民黨這個修法就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式!!

如要求陸配當選後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請改在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規定!!

------這些,才是合法合憲的務實作法,才真正是台灣 " 維持現狀 " 的作法!!

民進黨想維持現狀嗎? 民進黨想要降低兩岸敵意嗎?

我們來檢視政治人物,哪些是被意識型態綁架? 哪些是蠢蛋?哪些是黑心?想製造中共動武的藉口!?
族群意識型態作祟,仇恨對立亂源的起點!
說個笑話 現在的民進黨在吵國籍,但現在的國防部卻要有大陸國籍的青年當兵!!
難道是陸配取得身分證10年後要參選,可以,當選後,當你宣誓就職時,再用國籍法把你取消當選資格?

怎麼看就是刁難啊,你覺得他有國籍問題,一開始的參選資格審查為什麼會通過?
陸配參選一定是已經取得身分證的中華民國公民,
中華民國公民沒有公務人員資格?
原來公民還有分等級啊。
在民進黨政府的心中

陸配就算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還是被當成外人+外國人

憲法所有保障國民的權利

他們都不配擁有
pgn wrote:
國籍法有疑慮,對陸配的限制可能牴觸憲法,那國民黨這個修法就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式!!

如要求陸配當選後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請改在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規定!!

------這些,才是合法合憲的務實作法,才真正是台灣 " 維持現狀 " 的作法!!

民進黨想維持現狀嗎? 民進黨想要降低兩岸敵意嗎?


想要維持現狀,想要和平,遵循目前中華民國的憲法架構是很重要的基礎,而且可以擱置統獨!

中華民國的憲法原本就是一中憲法,並沒有將大陸地區的人民視為外國籍。而在目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架構下,凍結對大陸地區與人民的治理,等於不承認、不否認、不作為,但仍是延續 1947年生效的這部憲法。

延續與遵循中華民國憲法,就是維持現狀,就是維護和平!

"原有的中華民國憲法 + 增修條文",其實也保障了今日台灣特殊的政治定位。1992~2016 的兩岸友好交流,一個基礎是九二會談,另一個基礎就是這個增修條文下的台灣政治定位,在統獨矛盾中,兩岸找到了一個可以溝通、可以生養的倚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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