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聲明根據修正通過條文,「未有溯及既往規定」,因此中天不適用。

藍白怎麼老是在修錯法
一群廢物
馬上被NCC打臉

藍白強過《衛廣法》!中天想回歸52台卻沒門 NCC聲明狠狠打臉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今(30) 日國民黨及民眾黨在立法院會中再度聯手,強行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中天條款)部分條文修正案,讓未來執照遭註銷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外界懷疑,這在幫中天電視台解套。對此,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說明,根據修正通過條文,「未有溯及既往規定」,因此中天不適用。

中天電視公司2020年間曾為旗下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但NCC認為,其公司的大股東直接、間接介入新聞製播,「違規嚴重」,縣示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並且決議不予換照;同年12月12日,中天新聞遭停播,並提起行政訴訟,目前訴訟仍在進行中。

今日藍白強行通過的《衛廣法》第19條中明定,「經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於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或主管機關另為許可換照之處分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因此外界也關注,遭NCC撤銷執照的中天新聞台,是否適用?

對此,NCC主秘黃文哲解釋,在最終通過的《衛廣法》條文中,「並沒有回溯條款」;該法為往後適用,「必須是目前正在審照或未來的案件」。由於中天新聞台是在2020年間,遭NCC決議不予換照,「因此不適用。」他也根據其第19條規定指出,NCC駁回換照申請,若業者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仍可行使權利,但問題在於「沒有執照怎麼營業?」,因此他也點出,這在制度上會出現問題。

「三讀條文包括衛廣事業及境外衛廣事業執照有效期,從6年拉長至9年」,黃文哲直言,這代表至少近2年不會有新聞台需要換照;另外,就制度變革部分,NCC也會邀集專家學討論,再提出修正意見。他表示,三讀條文中規定,駁回申請的行政處分經撤銷、廢止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後,「主管機關對於申請人負回復原狀及頻道位置之義務」,由於頻道位置並非NCC直接擁有,因此在實務上窒礙難行,「會進一步討論義務的部分。」
現在連NCC都有大法官的功能了???
2好3壞 wrote:
藍白怎麼老是...(恕刪)

NCC不愧是萊豬蛤蟆黨豢養的奴才非常忠心耿耿
選舉
那些髒東西通過的東西裡面一堆自相矛盾 根本就不能執行 別甩攬牠們吧
2好3壞 wrote:
藍白怎麼老是...(恕刪)



法律從新從優原則...
2好3壞 wrote:
「未有溯及既往規定」,因此中天不適用。
笑死了,這是自己挖坑跳進去嗎 ?
以法律保障弱勢的原則來看,如果是這樣解讀的也沒錯吧 ?
條文中「並沒有說不能溯及既往規定」,因此中天完全適用

沒說行不行,最終要由法院來決定,不是由行政機關逕行判決,這等於是行政侵犯了立法、司法機關的職權,這種由行政來決定法律的解釋權,有個通俗的別名,就是獨裁極權,一切都是Boss說了算,立法、司法都只是行政的打手跟奴才,這應該不是台灣人選你當總統的初衷。

2好3壞 wrote:
他也根據其第19條規定指出,NCC駁回換照申請,若業者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仍可行使權利,但問題在於「沒有執照怎麼營業?」,因此他也點出,這在制度上會出現問題。
這要專業的來,在提起訴訟期間,中天可主張在未最終判決前,須維持爭議之前的原狀。也就是讓中天取得在法院決判前,原有的相關證照和權利,以此來維持中天應有的權益不會因審判期過長而受損,也避免日後因中天勝訴所導致的國家賠償問題。

如果NCC、法院拒絕,等於該方已經有心理定論,提早已對官司做出判決,那就有未審先判的法律倫理問題,可能構成審判不成立或法官須迴避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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