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開始所有市議員知道這是圖利,我相信官員也知道,為何還要做呢?如果你是邵琇珮的話,你會怎麼做?上一個敢跟市長回嘴的人已被調職宣佈永不錄用,那時的阿北是如日中天,接下來的你面對這種主管,你會怎麼做?一個已經敗訴的申請案,主管說要研議提供補償方案,怎麼辦?這沒有圖利才有鬼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