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vine Orange wrote:詐騙1.2億,金額龐大,竟然可以緩刑。這個金額,在對岸沒死也關很多年。在台灣,顏色的威力不容小覷。 兩岸詐騙刑責比一比台灣的詐欺罪刑責主要依《中華民國刑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規範。普通詐欺可處5年以下徒刑;若觸犯「加重詐欺罪」(如三人以上、冒用官方、網路散布等),刑責為1至7年徒刑。針對高額詐騙,詐防條例明訂,詐騙金額達500萬元者可處3至10年徒刑,達1億元者最重可處12年徒刑。常見減刑與緩刑條件和解:詐欺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雖然和解不能撤告,但達成和解是爭取緩刑或檢察官「緩起訴」的核心關鍵。易科罰金:初犯若獲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經減刑後刑期在6個月以下者,得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免於坐牢;若經判決2年以下有期徒刑,初犯有機會爭取緩刑。中國對於詐騙犯罪主要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定罪量刑,刑度視詐騙金額與情節而定,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若涉及組織犯罪、主謀或造成極大危害,甚至可能面臨死刑。具體量刑標準依詐騙公私財物的數額與情節,可分為三個級距:數額較大(一般指3,000至1萬元人民幣以上):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一般指3萬至10萬元人民幣以上):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一般指50萬元人民幣以上):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加重處罰與電信詐騙規定除了基本詐騙罪,中國司法對於電信網路詐騙、跨境詐騙集團等行為設有嚴格的司法解釋。若主謀、集團首腦或核心成員涉及金額龐大、致人死亡或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面臨無期徒刑的機率極高。近年針對跨境重大武裝詐騙集團(如涉及人口販運、綁架、故意殺人等組織),更有主嫌遭重判死刑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