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銀行獨董不能再只是「門神」。為強化獨董職能,金管會已訂定作業程序,明列三
大協助、三大調查事項,未來重大投資、關係人交易、董總被檢舉、大股東干政等案件,
獨董都可依程序介入查核,強化監督、治理制衡。
金管會7月17日將召開「強化國銀獨立董事職能座談會」,邀集各銀行獨董出席,由銀行
局長童政彰主持,目的就是把獨董推向銀行治理第一線。
金管會今年2月已透過銀行公會,要求金控及銀行納入「金控與銀行獨董協助與調查作業
程序」並修正內規與配套資源。換言之,金管會已把「治理工具」交到獨董手上,接下來
關鍵是落實。
這套作業程序最大的意義,在於把過去較抽象的「獨董責任」具體化。
獨董不能再只是董事會裡的獨立席次,更不是外界質疑的「老闆好友、或門神」,而是在
重大治理事件發生時,須站上第一線,提供專業意見、甚至介入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