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今(27)日公布中聯油脂案第三方獨立調查結果。經調查小組實地查核、調閱資料及綜合分析後認為,本案並非單一因素造成,而是高風險原料管理、製程管控及檢驗監測等多項管理缺失交互影響所致,重點如下:
一、高風險原料須搭配製程及檢驗監測管理
現有檢測資料顯示,部分巴西進口黃豆製成之大豆油,相較於美國進口黃豆製成之大豆油,較易檢出苯(a)駢芘,不同船期原料品質亦有差異。惟原料風險仍須透過製程控制及檢驗監測共同管理,然業者未針對高風險原料強化管理、提高檢驗頻率,並配合製程控制及檢驗監測等風險管理措施,致增加苯(a)駢芘超標風險。
二、製程監控及異常改善機制未落實
目前製程設備未發現有直接造成苯(a)駢芘生成之證據;惟多項製程參數與品質管制界限不符時,未即時採取矯正及改善措施,亦未建立因應風險之製程調整策略。
三、業者未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及風險管控機制
業者未將苯(a)駢芘相關化學危害納入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完整辨識、評估及管理,且對高風險原料放寬品質管制標準,亦未提高原料及產品檢驗頻率,增加苯(a)駢芘超標風險。
調查小組建議,業者應強化原料風險管理、製程監控及檢驗監測,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及風險管控能力。
新聞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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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的 製程 並無產生 苯(a)駢芘 的證據!!!就是沒有在製程中發現會產生 苯(a)駢芘..
既然不是製程造成 苯(a)駢芘 的產生!!那就是高風險的進口原料啦!!!
那進口輸入食品相關產品..負責檢驗的中央機構有驗麼???
怪不得急著甩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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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說等於沒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