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疫苗供應不足,民間才抱著救人善意出手,慈濟更願意捐贈BNT給國人。
如果不是政府當年沒能力滿足需求,也沒能力協助民間採購、替民間把關,最後怎會讓慈濟自行尋找管道,最後遭到詐騙?
而當時掌握疫苗政策與政府把關責任的人,不就是
陳時中
本次涉案律師陳昱瑄更曾在林佳龍市長任內受聘為台中市政府法律扶助律師,之後又參與慈濟BNT採購
。如果沒有綠營讓她累積信任與人脈,她未必能取得慈濟信任?尤其如果陳時中當年已知陳昱瑄可能涉及詐騙,為何沒有點名阻止?甚至最後還與她一起在機場迎接疫苗抵台並合照?
陳時中是知情不報?還是不知情助紂為虐呢?
不管哪一種,難道陳時中不用向慈濟道歉嗎?不用向眾多捐助善款的社會人士道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