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閱讀能力有問題嗎~?修法前是補助三項支出的費用, 也就是說不是完全免費, 政府只是補助一部份, 其他不夠的老年人要自己繳~修法後, 是健保費由國家全部支出, 也就是說老年人不用出錢~阿現在是補助三項, 每項補助不完全, 還要自己另外出錢的福利, 會比所有費用歸納為一項然後由政府全部負擔來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