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 因為我還沒露過營 所以很好奇想問一個問題
如果我要露營 我可以自己找一個海邊我覺得漂亮的位置就給他他帳棚下去露營 或者是山上
請問這樣可以嗎
先只講符合規定而論
公有區域:
比如海邊,深山,公園,馬路...... 除了特別允許露營之處,其餘都是禁止露營,而公家區域管理單位複雜,不一定問哪一個單位就能知道何處能露營
舉例來說,花蓮的石梯坪風景區,隸屬於東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這個公家單位管理的區域,有規劃露營區,是合法的,所以民眾可以去這個公有地露營
還有,台東的五座派出所,屬於台東縣政府,有規劃派出所內的露營場地供民眾使用,這就是合法的
比如,你背帳篷到山裡去爬山,申請入山證並且寫明行程和宿營地,而此入山證被警政署核准了,那麼當天你在這座山裡面露營過夜,就是合法的
比如借用郊區的學校露營,如果校方允許,當然就可以,而且是合法的
(花東過年時都會整合一大堆允許民眾露營的中小學校園,並且統一開放,這個讚)
其他皆是不合法(只討論規定)
另外私有區域:
比如私人場地,我在院子裡露營,當然可以
我在一塊別人的私人土地,協商後(付費),地主允許我進入露營,比如私人露營區,這當然ok
還有像是外面的例如民間廟宇,這也是私人產權,廟方允許你在廟方所屬的空地搭帳篷,當然合法
歷史回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