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w09421 wrote:如果能先在發展聯盟試用那可以考慮畢竟可 你覺得200公分投三分和170公分投三分哪個好蓋?近來流行的快速球風讓長人都偏向中長距離投射,籃下的技巧普遍不足,才會讓DH可以靠體能輕鬆的自稱第一中鋒,4分線的推行只會助長全部的高個子都去練三分而已!
剛算了一下所有球隊目前的平均數據(資料來源:奇摩運動),三分球命中率35.99%,等同每次出手平均可得1.08分。兩分球命中率48.64%,等同每次出手平均可得0.97分。所以三分是更有效率的得分方式。(以上為平均數據,各隊情況則有差異)每隊三分球的每場平均出手次數為21.47次,兩分球則為61.5次,出手比例為:兩分:三分=2.86:1又算了2007-08年的例行賽數據,三分命中率36.25%,兩分命中率48.41%,與現在相差不遠。但出手次數則較有差異,三分出手18.1次,兩分出手63.4次,出手比例為:兩分:三分=3.5:1可見現在球員多愛投三分球,若再設四分線,大家來玩投籃比賽就好...
hittaku0413 wrote:剛算了一下所有球隊目前的平均數據(資料來源:奇摩運動),三分球命中率35.99%,等同每次出手平均可得1.08分。兩分球命中率48.64%,等同每次出手平均可得0.97分。所以三分是更有效率的得分方式。(以上為平均數據,各隊情況則有差異)每隊三分球的每場平均出手次數為21.47次,兩分球則為61.5次,出手比例為:兩分:三分=2.86:1 所以說 平均每場兩分得分 61.5*0.79 = 59.7 分, 平均每場三分得分 23.2 分,也就是說, 兩分球可以平均每分鐘得 1.24 分, 而三分球平均每分鐘只能拿 0.48 分.如果得分效率是應該用 (出手球的分數*命中率) 這樣的公式來看, 所以三分球比較有效率,96 公牛的第一得分手應該是最有效率的三分球命中率王 Steve Kerr,你說對不對?其實統計學最基本的觀念就是數字本身是沒有意義的,有意義的是解說數字的邏輯.
四分線沒有實質意義~不如直接增加十分線怎樣?只要不落後到雙位數直接贏得比賽~讓觀眾血脈噴張,讓穩拿勝利隊伍錯愕再不然直接改規則只要在特定範圍外最後三秒進球~直接贏得比賽管他輸30、40、50分~最後幾分鐘再也不會有垃圾時間~只是變成正規47分57秒都是垃圾時間~直接在最後三秒拚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