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請教各位先進 一個問題 一個球員運球 遇到對手干擾 想雙手接球停球 但沒接好球滑落 又繼續拍球後運球 請問是否違例?判2次運球嗎? 謝謝指教 !
文章關鍵字
運球開始前, 接球沒接好, 球滑落掉落====>不算作運球, 而且掉球沒有次數限制, 可以繼續運球.

運球結束時, 球沒收好然後掉落====>可以撿起球, 不可以繼續運球. 繼續運球是違例(2次運球).

luna99tw wrote:
不好意思 請教各位...(恕刪)




重點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另一隻手的手掌是否曾經和運球的那隻手同時間接觸到球或是兩隻手同時做出了持球的動作 (因為你原本就是打算想雙手接球停球) ,即使只有0.1秒也算 ~~



我粗淺的認知是這樣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對 爭議點就是在2樓網友所說 2手企圖接住球 但雙手只有碰到 無接穩 在籃球C級裁判研習時 講師一直在強調 "控制球" 當時沒問此問題 是在場上打球時 遇到 所以在此提出 希望有所解答 我個人是認為無為例 因為沒控制球阿!!
***根據FIBA籃球規則(2014)***

Rule Five 第五章---Violation 違例

Art.24 第24條---Dribbling 運球

24.1.4 The following are not dribbles下列情形不屬兩次運球:
• Fumbling the ball at the beginning or at the end of a dribble.在運球開始或結束時,無意地失球


你說的情形即為運球結束時, 無意的失球. 可以撿起球, 不可以繼續運球.
se-rr wrote:
***根據FIBA籃球規則(2014)***

Rule Five 第五章---Violation 違例

Art.24 第24條---Dribbling 運球

24.1.4 The following are not dribbles下列情形不屬兩次運球:
• Fumbling the ball at the beginning or at the end of a dribble.在運球開始或結束時,無意地失球

.


大大,那只是説"掉球"的這個動作並不算是"運球",而非二次運球的界定。
也就是說,如果在未運球前先掉球,可以在重新控球後繼續運球,而不算二次運球,因先前的掉球不算運球。
若是運球停球後再掉球,因掉球不算運球,可以再重新拿住而不算二次。但若此時再下球去運球,當然算二次運球。

回到樓主的情況,我覺得是違例。
1)若認定為停球後的掉球,他可以再拿起持球,但再運算二次運球。
2)若認定為運球的連續動作而非掉球,則雙手同時觸球也違例。

luna99tw wrote:
不好意思 請教各位...(恕刪)
但沒接好球滑落

重點在有沒有接到對嗎?
接這個動作己經算結束運球了
但因為你沒接好球掉了
只能去拿起來
如果你做拍擊的動作就算是停球後又做運球
算二次運球

個人淺見
很簡單,這種情形就看"球權"有沒有轉移
球權的轉移意思是球確定被對方給掌控住,比如被對方雙手接住或是對方已經在運球

如果球權沒有轉移,在運球時想要停球雙手碰球後被干擾就只能把球重新拿好、投籃或是傳球,不能再次運球
只有在球權有轉移的情況下才能把球拿回來並運球


一樣球權轉移的概念還有攻方的進攻時間(FIBA30秒,NBA24秒,NCAA40秒)

如果球權沒有轉移只是被拍掉,被干擾,防守方沒有掌握球權
那麼這些時間是算在攻方的進攻時間的
只有在防守方確實掌握球權後,才會攻守方互換,進攻時間重新計算

提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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