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以勇於改過自新應是鼓勵而不是落井下石好嗎?你小時候老師沒教嗎?
難怪台灣更生人很難活都是有你們這種人,何況小曹法律上是無罪的!!他現在抱持贖罪的態度面對棒球!!反而是非常正面的教材!!不是嗎?請將心比心!!
Mask1491 wrote:
被迫威脅?我有沒有看錯?你看過起訴書嗎?
驅韓抗日 wrote:
台灣的法官判無罪 ...(恕刪)
音樂帝兒 wrote:
說到重點了當時接受...(恕刪)
ntic865039 wrote:
檢察官因問案需要寫出來就是完全正確嗎?檢察官也寫何紀賢 陳峰民放水打假球,經法官審判後無罪啊!徐姓檢察官還關掉錄音機嗆何紀賢害他輸了不少錢!當然這檢察官因操守最後也入獄!
撇開曹來說!我們真的可以接受檢座察無證據無所謂!反正不起訴書把你寫臭的方式!這對被告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