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薪水已是國內上班族高階經理的薪水了~加上他們的食宿都是球團負責,如果好一點的還有廣告的津貼
薪水隨隨便便都可買房買雙B來開了,這樣的生活還不滿足??
以老外跟老曹這種等級的,加上廣告,一輩子上班族的薪水都不夠他們打球三年,是他們的命比較好,
三餐吃鮑魚,出門開飛機??不然怎麼錢不夠用還要去貪呢??
國內的職棒球員歷經多次的簽賭案,怎麼抓都不會醒,這些人都不會怕,說明台灣人的嗜賭,職棒球員
道德觀念偏差,小時候打球是因為家境不好,或者是認為打球才有出路,長大之後,球技也有了,也忘
了初衷了,這是很多運動員進行職業開始賺錢後常犯的錯誤,有了錢就忘了初衷。
對於這些人,一點都不需要可憐他們,這是他們自找的,不要怪球迷,不要怪政府不給機會,這種人比
殺人犯還可惡,球迷死忠的支持,吶喊,不分年齡,不分地區,無怨無悔的支持你,結果卻發現以往瘋狂
的支持吶喊背後,確是一場作假的比賽,要是看到他們開的店,再多好吃也不會去捧場,套一句電視講的
話:再也回不去了。
以前自己也是忠實的職棒球員,就算是明天要考試,也一再地說服自己,看完比賽再去讀書,結果看完了
支持的球隊贏了,心情太好讀不下書,輸了,更不用說,書也不讀了,考試也考不好了~
甚至還會搭車到外地看球賽,辛苦的把零用錢存起來,就為了看到自己支持的球隊,每天的心情起伏就隨著
比賽的結果波動著,每年開始都期望自己支持的球隊會得冠軍,球員會得打擊王、勝投王…但也都每每落空,
這些心情,這些簽賭球員你們瞭解嗎? 職棒會有這樣的一天,是你們害的,已經6年多不曾進球場看球了,
家裡的電視也不曾轉到職棒台去看,深怕又再被傷害一次,一項運動的支持,被騙了10幾20年不打緊,
還被騙了三次,比被男人騙還慘,相信台灣大部份的球迷都有這相同的感受,所以還需要可憐這些球員嗎?
沒有吐他們口水就不錯了,要得到原諒可以,至少要入獄接受法律的制裁,才有接受原諒的機會,否則就
單單一句我錯了,讓我回球場,這麼簡單就能得到球迷的諒解,未免太簡單了。
我是新手,請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