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ic865039 wrote:貪汙犯不能當公務員 強姦犯不能任教職都有一個前題,經法院判刑確定,拿來舉例曹案就是法律知識薄弱的外行人在鬼扯!可以不支持曹打棒球,請不要亂引用案例 貪污犯和性侵犯的例子,重點不在法律如何規定、有沒有判刑……,而是在說明:每個行業都有特別的禁忌、不能被跨越的紅線……(這個也重覆解釋過超多次的了……)就算道德感低下、法律常識薄弱…,總該有點基本邏輯概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