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佳賢(阿醜)到底有沒有打假球?

接受性招待還不等於打假球哦?

你敢講我還不敢聽
只有收賄的證據,而沒有放水的證據
但換個角度想
黑道組頭又不是開善堂的
平白無故招待你,你接受招待不放水
難道組頭會笑著跟你說沒關係嗎???
所以那些人接受招待但沒放水證據的
誰敢用?
~由我來取得天下~
既然無罪 卻不能打棒球了 還真是奇怪!
Golden-Multiple-Five wrote:
有沒有打假球這點,
結果是『證據不足,不起訴』,所以是無罪。
有沒有打,可能要問阿醜自己。

我自己是覺得沒有啦。
不過性招待也是事實...收賄跟放水是兩回事。

有收賄的事證還不夠嗎?哪一個打假球能有實證的?

投手丟四壞球算放水的證據嗎?被貓全壘打算放水的證據嗎?
打者被三振算放水的證據嗎?盜壘失敗算放水的證據嗎?
野手失誤算放水的證據嗎?傳球偏了點、慢了點算放水的證據嗎?
尼采:一個有強烈決心的人,將無所不能!
在台灣宣判無罪不一定能打球
希望新會長能嚴肅看待

舉近期的兩個例子

"受牽連的著名案例,包括興農牛(義大犀牛前身)的左投手何紀賢、LA NEW熊(Lamigo Monkeys)的捕手陳峰民都是受害者,兩人皆獲判無罪後,即使連業餘舞台都遭到封殺,就因棒協的「高道德標準」。 "

幕後/高道德標準害慘球員? 棒協祕書長遭爆…

大野哥哥 wrote:
既然無罪 卻不能打棒...(恕刪)
接受招待沒放水, 這樣黑白兩道都得罪了...
聯盟如果不從嚴把關, 小弟是連關注中職都多餘了

恰恰因為你的堅持, 偶一直沒離開過


Golden-Multiple-Five wrote:
有沒有打假球這點,結...(恕刪)


既然是證據不足,不起訴
表示檢警單位抓錯人,需要還球員清白的

學習是條無止境的道路

danieltung wrote:
自認不算是啥忠實球迷...(恕刪)


先前都被警告一次了

還不愛惜羽毛

光是說道德標準他就不該再打職棒了
都過去了

他是不可能回來了

至於有沒有打假球

有沒有收錢

這種事情

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歷史定位

也從那一天暴出來就決定了
這有甚麼難懂的

真搞不懂

米迪亞打假球的時候

為什麼周思齊會沒事

兄弟象打假球的時候

為什麼火星恰會沒事

LA NEW打假球的時候

為什麼鋒哥會沒事

你只要不跟他們交往

怎麼樣都不會查到你身上

不是嗎

有很難懂嗎

真搞不懂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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