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否兄弟球迷是支持棒球的都近來看

搖滾神人 wrote:
請大牌球員是很不錯但...(恕刪)


我覺得你比喻有很大的問題,這話題已經說了N次了

我覺得應該這樣說,一樣是要讓自己成績變好,一樣只是自己得利
身為球迷最難過的莫過於當自己原來加油的球隊、或著是自己支持的球員
原來是『打假的』,以及還要對賽事有所疑慮打問號,這點真的是相當悲哀的
對任何一項職業賽事而言,假球的殺傷力是相當強的,
不僅僅是讓職業的形象一落千仗,更會讓球迷卻步、憤怒、跟失望。

當然不是說吃藥行為是對的,吃藥的問題可以考慮處罰&罰則提高,
所以對於禁藥的疑慮可以去提高罰則,吃藥跟打假球兩者來說的話,
當你去打『假球』,接受外界的誘惑跟好處而放水,,同時也已經放棄了
『棒球』,也讓支持你的球迷感到憤怒、傷心、跟難過。

禁藥的問題我讚成考慮更高的罰則,但打假球就去甲賽吧
打假球我只想說吃屎吧。

當然我也支持非法的地下的刑責也是要加重!



wwwc230k wrote:
我想大家都愛看棒球支...(恕刪)


我想大家都愛看棒球支持我們國球,但大家都不喜歡洪教主,(是你不喜歡喔,「大家」只是你個人的認定,並沒有包括我們家)
那就再加我這一家,那就再加我這一家,那就再加我這一家!!

Mullergut wrote:
一個吃藥是為了成績....(恕刪)


重點是曹錦輝、謝佳賢沒打假球啊!
只因為認識了組頭就被永遠排除在中職大門外

美國大聯盟競爭激烈
會吃禁藥的人心裡無非是想要好的成積換來更多的錢
這一切還不是一樣為了利益……

我也沒說吃禁藥就不能繼續打球
只是相對之下
那些沒打假球而被排除中職之外的球員真的很可憐
就因為他們不是Manny等級
所以沒有特殊條款可用

可憐的高道德標準下被犧牲的好手……

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關於吃禁藥和打假球,...(恕刪)


呵呵呵

的確很可笑啊

你自己也說啦

"人家至少最終目的還是為了「贏」!"

你又該怎麼舉證吃禁藥是為了贏球而不是為了拿到好合約?

既然你沒辦法舉證,也就不用拿那種可愛的比喻出來說嘴

對我來說,管你吃禁藥還是打假球,騙球迷就是他媽的垃圾~

搖滾神人 wrote:
重點是曹錦輝、謝佳賢沒打假球啊!
只因為認識了組頭就被永遠排除在中職大門外

重點是,你憑什麼證明他們沒打假球?
不起訴只是因為沒「辦法證明打假球」而已,並不是證明他們「沒有打假球」!
(漏接算不算打假球?保送算不算打假球?跑壘滑倒算不算打假球?)

法律是講證據的,被起訴的幾乎都是有「牽線」,這是有「人證」可以證明的,有、沒有,一翻兩瞪眼的,這種才能被起訴!
「打假球」根本沒辦法「證明」,除非自己承認,不然本來就不可能起訴的!

只因為認識了組頭?你是沒看報紙還是故意想掩飾什麼?怎麼不提性招待?
你以為黑道、組頭、酒店、小姐…都白痴嗎?免費供他吃喝玩樂,不求任何回饋?
不然你去幫忙問問:如果他們也願意提供01版友免費性招待,我就相信那些人沒打假球!


搖滾神人 wrote:
美國大聯盟競爭激烈
會吃禁藥的人心裡無非是想要好的成積換來更多的錢
這一切還不是一樣為了利益……

你怎麼證明人家是「為了利益」還是「為了求勝」?
吃禁藥本身就是不被允許的,但是你這樣硬扯未免太牽強!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
雖然沒吃禁藥,但是恰恰打球那麼拼,無非是想要好的成績換來更多的錢!
這一切還不是一樣為了利益……

所以只有擺爛的、不支薪打公益賽的…才是真正無罪的?


搖滾神人 wrote:
就因為他們不是Manny等級
所以沒有特殊條款可用

請問Manny用了什麼特殊條款?說出來讓大家長長見識吧!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茂吉! wrote:
你又該怎麼舉證吃禁藥是為了贏球而不是為了拿到好合約?
既然你沒辦法舉證,也就不用拿那種可愛的比喻出來說嘴

閣下的邏輯好像有點問題?沒關係,我們慢慢來…

請問:你認為吃禁藥是為了「輸」嗎?不太可能吧?這個也不用什麼「證明」吧?
(這個問題會不會太可笑了?可是沒辦法…為了讓你搞清楚!)
所以應該很簡單的邏輯:吃禁藥就是為了「贏」,沒錯吧?這個不用什麼「證明」吧?

接下來你提出更進一步的論點:
為什麼想要「贏」?是為了團隊?還是為了個人拿到好合約?
喔~對不起!這方面我沒辦法證明,所以我無法評論。
這點是你提出的指控,請你提出證明!這很簡單的道理吧?
你怎麼反過來叫我舉證什麼呢?

和樓上的一樣~照你這個理論,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
雖然沒吃禁藥,但是恰恰打球那麼拼,無非是想要好的成績換來更多的錢!
這一切還不是一樣為了利益……

所以只有擺爛的、不支薪打公益賽的…才是真正無罪的?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茂吉! wrote:
你又該怎麼舉證吃禁藥是為了贏球而不是為了拿到好合約?

既然你沒辦法舉證,也就不用拿那種可愛的比喻出來說嘴

對我來說,管你吃禁藥還是打假球,騙球迷就是他媽的垃圾~




頭腦真是轉不過來呀

追求好合約,吃禁藥是手段偏差,但還是得要有本事贏,

不像打假球,卻是為了輸,沒本事要到好合約,只好動腦筋到賭金上,

不只是手段偏差,還根本違背了運動員精神,

兩者對你而言是不是都是垃圾不要緊,重點是大聯盟乃至中職想的就是跟你不一樣,

就像你主張過失致死和故意殺人都應該判死刑隨便你,但是法律就是不會這樣訂,

因為罪行輕重不同,罰則輕重一定就不同,

多唸點書吧


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閣下的邏輯好像有點問...(恕刪)


一個為了贏吃禁藥騙成績騙合約騙觀眾,跟一個為了錢打放水球

對我來說都是同等級的狗

既然你跟我都沒辦法舉證到底是為了自身利益或是球隊成績才吃禁藥

也就不需要拿那個上不上床的可愛比喻來說嘴

吃禁藥不管是為了球隊還是為了合約,得利的還是自己口袋裡的coco

唯一能分類的還是打假球拿錢拿的較輕鬆,吃禁藥打出好成績相對較困難

恰恰?今天他沒吃藥打出拼勁打出成績,理所當然的我會認為那是求勝心表現出來的

吃了藥呢??我還要為了他犧牲小我感動嗎??
tooler wrote:
多唸點書吧...(恕刪)



是是是!!!

想必你一定是哈佛高材生

原來吃禁藥並沒有違背運動員精神!!!受教了!

"就像你主張過失致死和故意殺人都應該判死刑隨便你"

原來如果用法律來比喻,吃禁藥該歸類在"過失致死"!太精闢的分析了

果然腦子很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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