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假球案二審這樣判 會不會太瞎

都在打假球了

搞搞假審判,也差不多

法官不管作啥判決,都不會怎樣
打假球只要易科罰金六個月!!CP值真高!!!

說真的 當初新聞鬧的很大 結果判決確是@&^~#* 一肚子火
這樣不是鼓勵打假球判決!!!!!!!!!!!!!!!!



司法真有一套!!!!!!




不這樣判,以後就沒球員敢配合打假球了,有力人士就沒內線可簽注
沒看到職棒球隊的名稱嗎??
統一、LAMIGO、中信、義大,都是舉足輕重的財團....法院敢重判?? 不想活了
Why so prestigious?
要學一下Barry Bonds,A rod
吃了藥可以多打一些全壘打
對法官來說,那些打假球的就像是賭神高進,賭博罪罰個三千港幣而已。

對球迷來說,他們就像陳金城一樣,最好是關個30年最好。
反正味全龍解散後
已經沒再關注了
都是假的,有什麼好看?
看到這判決結果真是讓我火大,二審才判那區區幾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難怪犯罪者都還可以嬉皮笑臉上節目,這樣叫我們怎麼教育下一代,鬼島果然是犯罪者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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