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枝夭夭 wrote:
照這樣說~就算繞到投手丘...只要補手站的離你很近也不算離開三呎線囉?
只要你有「為了閃避防守者而繞」的動作,造成防守者「伸出手碰不到」的距離,就構成判定出局的條件了。
如果你「沒有繞的動作」,只是在「所在的位置直線往壘包方向跑」,那就沒有三呎線的問題。
桃枝夭夭 wrote:
因為這樣防守者也可以刻意繞遠一點...造成跑壘者的遠離假象
同上,跑壘者在「所在的位置直線往壘包方向跑」,防守者站遠一點也無關三呎線。
只要你跑在「往壘包直線方向的正常路徑」之中,「沒有為了閃避防守者而繞」的動作,就像你說的,就算跑到投手丘也沒關係,也不用管防守者站哪裏,更與壘線無關。
只要你在跑壘中有「為了閃躲防守者而繞」的動作,無論繞的多遠、多近,讓防守者因為「伸出手碰不到」,而不是「時間太慢來不及」的話,就構成判定出局的條件了。
簡單說:規則中就是不太准許「用繞的」來閃躲觸殺,只准許在來回之間搶「時間差」(來回傳球…)來躲觸殺。
陳江和和鄭達鴻這兩個PLAY最大的差別:陳江和是因為「閃躲產生的距離」而躲過觸殺,鄭達鴻是因為「傳球產生的時間差」躲過觸殺。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