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度誘惑~統一獅林志祥身陷桃色風暴

KoalaTsao wrote:
還有可以去查查看他的代言費用少了多少

你這個講法就跟闖紅燈被抓後開始抱怨為什麼其他人違規都沒被抓一樣的...(恕刪)

沒有人酸大樹哥啊,只是好奇中華職棒會不會有雙重標準,統一會不會有雙重標準

因為前面有人說大樹哥沒簽合約嘛,大樹哥如果簽了不就是違反合約嗎

還有你舉這個例是失敗的,闖紅燈沒被抓是因為警察沒看到

問題是大樹哥外遇被抓包了啊

就像是大樹哥外遇被抓,然後在那邊牽拖成龍也外遇為什麼我不可以

假設鋒哥也跟大樹哥、林志祥一樣搞外遇被抓,世大運還會找他來點火嗎?還會是永遠的第四棒嗎?

見鬼了
YOUNGYOUNGYOUNG wrote:

沒有人酸大樹哥啊,...(恕刪)

事實是統一沒有簽王建民,陳金鋒沒有亂搞,林志祥的小頭不乖,還假設勒你是記者喔~
wayne小偉 wrote:
事實是統一沒有簽王建民...(恕刪)

統一本來就沒有簽王建民啊,我有說統一有簽嗎?可以看清楚一點嗎?但是他的小頭有跟林志祥一樣

我是說如果之後若簽了該怎麼算?大樹哥之後可以加入中職嗎?

現在是球迷見笑轉生氣嗎?

YOUNGYOUNGYOUNG wrote:
統一本來就沒有簽王...(恕刪)


一般來說合約精神是不朔及既往, 也就是說簽約後不再犯就沒事.

話說這合約沒人認為管太多嗎? 美國有個腦洞大開的籃球員帶槍進更衣室, 結果只是禁賽停薪. 那已經不是私生活不檢點, 而是直接觸犯法律喔.
cyhm wrote:
一般來說合約精神是不朔及既往, 也就是說簽約後不再犯就沒事....(恕刪)

如果是這樣,那澳洲職棒那時候要簽小曹,也可以不朔及既往,中職幹嘛還發函給澳職?

大聯盟簽小曹也可以算是不朔及既往

如果鋒哥也外遇了也可以是國家隊永遠的四番精神領袖,應該也可以不朔及既往

YOUNGYOUNGYOUNG wrote:
如果是這樣,那澳洲...(恕刪)


你把"用社群軟體把妹"跟"雙飛叫組頭付錢"當同一等級看當然會得到這樣的結論.

YOUNGYOUNGYOUNG wrote:
我是說如果之後若簽了該怎麼算?大樹哥之後可以加入中職嗎?


如果 如果..... 事實就是沒有這麼多如果

等到樹哥真的想打中職 然後統一真的簽了 你再來吵也還來得及

現實就是大樹哥目前沒有加入中職 然後祥哥哥前景不妙(老闆昨天記者會才又講話明示)

你就算在這邊辯贏了所有網友還是改變不了事實

因為你不是出錢的老闆
笑死人

「有老婆了搞外遇」跟「沒老婆叫小姐」有一樣喔?見鬼了啦,更何況法官還判無罪

辯贏網友?這更好笑

我才不管王建民加不加中職

我只想知道一樣都是外遇把妹,小頭管不住大頭

為什麼林志祥有事,王建民還一堆人幫他解套

YOUNGYOUNGYOUNG wrote:
為什麼林志祥有事,王建民還一堆人幫他解套


曹錦輝是你先提的, 你要跳過"組頭付錢"幾個字那就隨你吧. 如果他是自己付錢我管他叫幾個小姐

我不覺得林志祥該被罰. 事情是婚前還婚後發生都還沒弄清楚, 而且他是私人對話被別人公開, 他根本是隱私權被侵犯的受害者. 他的經紀人只說"全力配合調查", 那個嗆棒協很大聲但遇到老闆自動矮一截的球員工會也沒動作. 就我看經紀公司跟球員工會都有失職.

至於王建民...他被甚麼套住了? 為甚麼需要有人幫他解套? 酸也酸過了, 笑也笑過了, 他也早就不在當時的球團了, 還要怎樣? 你要發函大聯盟要求各隊永不錄用他?

aming40 wrote:
這麼八卦XD既然都...(恕刪)


其實我也想知道C咖有誰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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