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要賭客告打假球的人才能成立?!!
新聞原出處
黑象事件假球案重創中華職棒,中華職棒聯盟和統一獅、興農牛隊前年向新北地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告訴,向假球集團及涉案球員、教練共索賠三億七千多萬元,但法官認為聯盟和兩球團都非直接被害人,且獅、牛兩隊並無球員涉案,不符法定要件,駁回求償之訴定讞。
新北地院認為,假球案被告涉犯詐欺、賭博、恐嚇等罪,被害人是下注簽賭的賭客,中華職棒聯盟並非此案的直接被害人,因此駁回聯盟之訴。另外,獅、牛兩球團求償案的承審法官也採相同見解,認為獅、牛兩球團球員並未打假球,球團並非直接受害者,也駁回獅、牛求償之訴,並經最高法院裁定敗訴定讞。
不過Lamigo告張誌家並求償600萬一審勝訴
也就是說
聯盟的職員、成員有參與假球, 聯盟才能對這些參與者求償
球團則是要有自己的隊職員參與假球, 球團才能對這些參與者求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