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不要對別人陌生人有什麼期望
一堆人已經錯了都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
我去年騎車環島
騎到台東想說去伯朗大道走走
結果到了之後在那裡繞了一下
然後在一個十字路口稍做休息
這路口有大約三男一女架了腳架在攝影
我停下車"四處張望"心想這裡還不錯正在欣賞風景
沒想到這組攝影四人組其中的那個女的開口對我說話了
可能我"四處張望"的樣子讓他誤會我迷路了
這位高等國民小姐對我說
「先生,你是不是不知道路?直走或右轉都可以
不要停在這裡就好」
我心想你相機角度也太廣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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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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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頭為相機取景方向
就算我擋住他們他們也該等我離開吧?
風景區是他家的?
私人收費的教練利用著公設游泳池在進行其游泳教學作為營利行為
所謂的市訓隊,教練的收入應該是來自學生所繳的學費,並非政府聘請之
即便是以市府培訓名義,也不可以公然的強佔水道,驅趕民眾
否則就再訴諸媒體,讓大眾公評!
東方1723 wrote:
2014-04-20
游泳池與體育館目前最新回復:默許他用三條。
並且結合市訓隊與教練:他們是陪訓選手的方式,要貼公文了。
用名義來合理化:公共財被私用。
然後大辣辣說:不然選手要去哪訓練。
早想道他們用這招了。
利用訓練名義:讓私人有收費的教練,配合市訓隊訓練完後,合理強佔水道。
5條用3條。
其他市民們,你們付費=活該。
我們納稅讓市府公然用人民稅金預算,給私人單位用市民資源營私,活該⋯我們沒後台。
就連體育館接電話的張小姐就直接說:我們(體育館)默許,也可以讓他申請使用。
問他職等,她直接回:我娉顧的。
在次詢問她,那我也要申請,她又回,來啊,我就是承辦人員⋯@@。
所以⋯這世間,想要點公平合理,卻如此遙遠不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