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1697 wrote:
在這樣的事件想請教各...(恕刪)
可能要先看有無消費行為
再看死因
若有收導潛費應該明顯的規屬刑法的業務過失致死
有無保險則是民事求償
還有 有無偽造文書 或海事法的規範等問題
另外padi的部份是否有取消教練資格的問題就不清楚嚕~
Lin Neo wrote:
再來一篇...潛伴的...(恕刪)
bb1697 wrote:
對阿,這個事件是想了解各位在這樣子的狀況認為船家需不需要負責任?
bb1697 wrote:
可是這次下水四人皆為朋友互相邀約沒有導潛,而死者又是船家藍波訓練出來剛畢業的OW學生,
而下的點又是超過OW的限制深度,這樣這位船家教練怎麼可以帶到這樣的一個潛點呢?
這樣算不算是一種的業務過失呢?
且人員在2點多就失蹤卻一直到4點多才通報相關單位,這也算是一個過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