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斃潛客頂替船員?船長:報關拿錯資料


bb1697 wrote:
在這樣的事件想請教各...(恕刪)




可能要先看有無消費行為
再看死因
若有收導潛費應該明顯的規屬刑法的業務過失致死

有無保險則是民事求償
還有 有無偽造文書 或海事法的規範等問題

另外padi的部份是否有取消教練資格的問題就不清楚嚕~



怨死嗎? 無法理解為什麼……
尤其船潛店家撇清關係的樣子
對照新聞所說一開始船長未說清楚經過!
有看水果刊登的照片
水裡泡四天才被找到…………
再來一篇...

潛伴的重要...


倒是深呼吸會導至昏迷是什麼情況.........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E4eb3X7a1I

上傳日期:2011-04-17
【蘋果日報報訊】一名徒手潛水愛好者,昨午與家人前往西貢鹽田仔海灘徒手潛水,後來家­人發現他全無影蹤,家人報警,消防蛙人和直升機進行海空搜索, 6個小時後被尋獲,證實死亡。有潛水專家指稱,徒手潛水若做得太多深呼吸,可以患上「­淺水黑視症」,會在水中突然昏迷,潛水人士不應單獨活動。 

記者:陳一亮

男事主姓梁 63歲,愛好徒手潛水,在水底摸蜆捉魚。昨午 1時許,天氣炎熱,西貢的氣溫高達攝氏 29度,他和家人到鹽田仔靠近滘西洲的海灘游泳兼徒手潛水,由於梁有經驗,故獨自活動­,家人未察覺危險。據知,當時水底視野頗為清晰。
至下午 3時半,梁子發現父親尚未上岸,在附近找尋無影蹤,懷疑父親在徒手潛水期間遇溺失蹤,­於是報案。

警方通知消防部門和政府飛行服務隊協助,派出多艘消防船連同水警輪在鹽田仔對開一帶水­域搜索,又派蛙人潛入水中尋找。直升機不斷在上空盤旋,至傍晚時分天色漸黑,直升機暫­撤離,但消防蛙人仍繼續分批落水搜索,晚上 9時半終將他尋獲,證實死亡。

深呼吸太多易突然昏迷

潛水歷險會課程總監區紹堅表示,使用氣樽的潛水會成員較少在鹽田仔海域潛水,主要是缺­珊瑚觀賞,但亦有泳客選在該水域游泳或潛水捉魚,因地點方便。

區紹堅指出,進行徒手潛水活動,潛之前需深呼吸,做得次數太多便有可能患上「淺水黑視­症」。正常情況下,當缺氧時大腦會出現刺激的訊號,但多次深呼吸後潛水,大腦誤以為氧­量足夠,大腦組織漸失去缺氧警號,可導致徒手潛水者在水中突然昏迷遇溺。

結伴潛水減低意外風險

區勸告愛好潛水活動人士,無論如何都不應單獨落水,水底潛在很多危機,例如暗湧,或在­礁石罅捉魚會被割傷等,出事後叫天不應、叫地不聞;若結伴同行,可互相照應,減低遇危­險時釀嚴重意外之風險。

西貢是游泳和潛水活動熱門勝地,每年發生意外也特別多。去年 8月就有一名 61歲退休警員偕妻兒及友人到白腊灣遊船河,在船上跳入水中暢泳,疑體力不支遇溺,在­水面不停掙扎,同船友人發現跳下將他救起運往白腊灣,再由直升機送院但返魂乏術。

鹽田仔昔日曾是曬鹽之地,島上仍留有百多年歷史小聖堂,周末周日吸引遊人坐街渡前往遊­覽。

..

Lin Neo wrote:
再來一篇...潛伴的...(恕刪)

上free dive會學到,
大量快速換氣會讓co2降低,所以呼吸慾望可以降低
但是o2升高有限

所以自己以為自己可以潛水潛更久(因為慾望降低)。實際上o2還是這麼多,可以潛水的時間沒有拉長多少
這是為什麼free dive一開始教呼吸法的時候會禁止你大量快速深呼吸。

------下面是學理-----
當你自由潛水的時候,因為深度越來越深,所以氧分壓提高,所以潛水過程中不會昏倒
逐漸到水面的時候,環境壓力會逐漸降低,氧分壓也降低,當降到一個程度就可能會昏倒(正確數值忘記了,GOOGLE一下應該可以找到)
因此free dive最常在水面上昏倒,這是淺水黑視症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噗~長知識~

不過這應該是屬於free drive的部份~
有時後在想~
是不是應該要求在學潛水前應該先學會這部份呢~
至少在沒有裝備的狀況下~對開放水域的認識會更有相當程度的接觸~

不過重點還是潛伴制度之重視與確實要求囉~
對阿,這個事件是想了解各位在這樣子的狀況認為船家需不需要負責任?
bb1697 wrote:
對阿,這個事件是想了解各位在這樣子的狀況認為船家需不需要負責任?

船家有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嗎?
如果沒有,我想船家應該不用負責

--
(先不管船長和教練是不是同一個人,先以身分分開來處理)
我的想法是,船家的任務是負責接送與按表操課按表操課(就是出海填寫的任務、目的與實際的目標與任務一致)
如果這次資料錯誤,他應該有偽造文書的刑責,但是過失致死有關係嗎?
除非船家知道那邊為捕魚區有漁網,而潛客被魚網糾纏導致死亡之類的;
又或者是那邊有洋流、漩渦、或是其他已知會對潛客有危險的狀況,但是船長還是帶人過去.....
更或者是發現潛客上升至水面需要救援而船家無任何處置
不然潛客死亡跟他開船出去沒有絕對的因果關係

這次死亡的因素根本不明,為什麼會死,為什麼氣壓還有160.....沒搞清楚前調查根本無法進行下去
唯一有絕對關係的就是教練(導潛),教練應該清楚學員的狀況與技巧,如果是第一次船潛為何一開始走失卻無任何作為,這樣就會有事.....如果學員已經多次船潛,下水前簡報也明確,潛伴失散程序都有做到.....很難對教練苛責
實際上如何.....我也不清楚,反正就法理而言,船家要不要負責就跟他有沒有過失有關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不錯,就以船家的角度看起來似乎真的是沒有責任,船家是負責接送選好潛點安全接人潛水,
這觀點看起來似乎是正確的。

可是這次下水四人皆為朋友互相邀約沒有導潛,而死者又是船家藍波訓練出來剛畢業的OW學生,
而下的點又是超過OW的限制深度,這樣這位船家教練怎麼可以帶到這樣的一個潛點呢?
這樣算不算是一種的業務過失呢?
且人員在2點多就失蹤卻一直到4點多才通報相關單位,這也算是一個過失吧。

我只是認為身為一個船家應該也要負起相對的責任,尤其遇難者還是他自己教的學生耶。
不過這次的死因也一直是個謎~

bb1697 wrote:
可是這次下水四人皆為朋友互相邀約沒有導潛,而死者又是船家藍波訓練出來剛畢業的OW學生,
而下的點又是超過OW的限制深度,這樣這位船家教練怎麼可以帶到這樣的一個潛點呢?
這樣算不算是一種的業務過失呢?
且人員在2點多就失蹤卻一直到4點多才通報相關單位,這也算是一個過失吧。

這次的事件我不知道有沒有導潛,依你的說法來說
教練帶OW學員帶超過限制深度卻沒有在旁指導陪同.....這邊他有過失責任
2點多失蹤卻沒有在第一時間尋求其他潛水員的支援並通報緊急救援單位(標準程序),這邊也有過失
隱匿事故發生原因導致救援困難......這邊也有過失

而潛伴的水下失散程序沒有做......這邊應該也有過失

法理上,就目前得知的訊息,大概有這些過失(僅主觀認定)
實際上有沒有過失則是由法官決定......

不過也正因為有這麼多過失才導致這起事故發生吧
新手潛水沒有導潛與潛伴.......我有點不敢想像,是我心臟太小吧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感謝回覆並提供互相討論求知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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