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各位大大,小弟從事印刷美編方面的工作,最近有個印刷案件在打樣的階段..疏忽掉一個細節,造成底片、板材、紙張的耗損..公司因此扣我的薪水作為懲罰...請問這樣合乎法令嗎...作為一個印前美編人員,當然要努力避免任何的異常損失,但是多多少少都會有點小小狀況..現在做事情都榜手綁腳害怕又被扣薪水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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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的蠻正常的
你怕被扣薪水
公司也怕你做不好被扣款
客戶也跑掉
像這種情形,你美編做完後,要給你主管或客戶簽名定案,我覺得錯全都找你,那有那麼好康的事情,

,記住要簽名唷,保留起來,確認多次失誤率較低,須更改的小地方,多人也較會注意,
扣本薪應該是有違法的問題,
不過扣津貼應該就沒問題。

祝你好運。
如果因為你表現很好,幫公司賺進亮麗的業績,那公司該不該多發點年終獎金給你呢?這樣合乎法令嗎?

如果是因為你疏忽掉一個細節,而造成一些損失,應該不至於會讓你感覺綁手綁腳,祇是會更加戰戰兢兢而已。
設計美編工作真的需要細心,有時候就算老手也會凸槌
我是覺得你公司不該因為你出錯而扣薪水
不然連相關負責的人也要一起扣薪水才公平

以我公司來說,印刷品因員工疏忽而導致客戶退貨
也從來沒有跟員工要求扣薪水,因為這是整個公司流程上的疏失


不過看看貴公司有沒有事先告知有這條規定
如果沒有,去跟勞工局投訴看看
藉這機會應該要求公司以後稿件應有校稿這個動作…
不論是同僚、主管or客戶...(當然也要有樓上大所說的簽名機制)
大家互相牽引互相負責...(說實在的要作稿的小美編去擔任校稿實在很不合理)
只是怕遇到不負責的上司與耍賴的奧客而已...(親身經歷
D80.MB-D80.SB-800.12-24/F4.28-70/F2.8. 85/F1.8.70-200/VR/F2.8.D50.Manfrotto=敗家罪
有做過什麼是最好留下證據才不會"中獎",我公司的同事就是這樣,他當初請主管確認圖面結果主管弄錯了要扣他薪水後來拿出證據證明才沒事,只是這種做法雖然保護了自己卻也得罪了主管(雖然有人不認同,但是我公司的主管真的是這種人)
southape wrote:
有時候就算老手也會凸槌...(恕刪)


大大..您這句話真的真好..看來您也是同行,做這個行業心臟真的要很強阿~~小弟今年做這行已經邁入第十年了..在這間公司做印前滿一年了,大大小小案子經手應該也數不清...一年來凸搥過三次..這樣來說 錯誤率應該算低吧..這間公司扣薪水的方式很讓人失望..所以小弟明年應該會換工作了吧...

我也是被扣過薪水,
而且我的公司所賺的錢都是不用成本的,
靠的是人腦去設計產品,
出錯的話,只是少賺,並不會完全沒賺。
所以老闆一扣我薪水的第二天,
我就直接提出離職升請了,
嘿嘿…
我是覺得感覺比較重要
工作再找就好了
我也是在一個月內就找到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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