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呆的公司整日都是嘴砲加捅刀沒什麼未來,很佩服已經吃了20幾年的[前輩]們的生存能力,眼下看來這公司內部的狀況就是砲火猛烈苟延殘喘,老實講內心很不認同但是大公司也改變不了什麼,文化就是文化,雖然在下已經擬定求生計畫,但單位主管已經先幫另部門老員工佔缺,提前與再下協商表示1月31離職生效會包含年終,本來在下是打算2月20再離職(公司領薪為20號),主管表示人事部門不認同(因為2月都在放假公司不想出錢),我不大懂人事的想法(她們會被扣考績嗎?省公司錢會入他門口袋嗎?),這公司的回馬槍太多了中招已久
在下想請達人解惑
1.1月31離職年終是否拿的到(人事表示20號就會結算),口說無憑?
2.目前還未簽離職報告書請教如何自保?
感謝01鄉民
個人積分:2209分
文章編號:4107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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