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合理的嗎?本周六員工旅遊,因為周一才公告攜帶家屬的成人費用2900/1(去義大+統茂休閒會館 其他無)有一同事因此決定不去了(家屬去太貴,他也不去了)另一個同事本來2大3小要去,因為2個孩子重感冒,告知不能去了。老闆說:叫妳老公顧小孩,妳帶沒生病的去(虧妳自己也當媽媽,這樣怎玩的下去?)結果,老闆表示要扣車資+導遊服務費共$ 1200/1成人唉~~員工旅遊意義全失
anpewu wrote:2個孩子重感冒,告知不能去了。老闆說:叫妳老公顧小孩,妳帶沒生病的去(虧妳自己也當媽媽,這樣怎玩的下去?)結果,老闆表示要扣車資+導遊服務費共$ 1200/1成人唉~~員工旅遊意義全失 只不過放棄,但不至於要賠償,老闆賺走,不合法除非你先前有簽同意賠款
不負責 wrote:合理如果你今天是主辦人定好了 房間 車子 餐點 也給了定金今天因為幾位同事說不去其他多出來的費用在轉嫁給有去加員工旅遊的同事身上那合理嗎? 公司旅遊是員工福利金支出,帳與老闆的是分開的預算都是編好的就算不是,先前公告要說清楚算了,當我嘴炮,樓主自己打電話去勞工局問吧!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公告太晚了不過飯店是無法臨時取消的這時沒去也應該收錢才對 我說的是當初員工旅遊辦法報名前的公告內容要註記報名不去後要有違約金多少多少的公告跟訂飯店沒有關連吧!你會錯意了喔!在說員工旅遊不管你去不去,你就佔了一個名額為啥要賠錢員工旅遊金還是從自己每個月扣下來的金錢外加公司營業額的百分之?的哩自己每個月扣去的錢沒享用到還要賠錢,啥道理?員工福利金使用辦法還規定每年沒使用完70%還要報稅
Ricky國道 wrote:我說的是當初員工旅遊...(恕刪) 我們公司的做法是報名沒去的,會没收訂金,也就是員工報名時要收約三成的訂金,每一年都有員工報名佔了名額,不管去不去,公司都要付錢給旅行社和飯店,眷屬的費用多少,在一開始都會公告清楚。之前也有白目的新進員工在抱怨,說公司反正要付這筆錢,即使她報名了沒去,也是公司應該要付費;我當場把她罵了一頓, 因為員工沒有資格浪費股東的錢, 公司希望員工參加,但不希望浪費,要去就去,不去就不去,沒必要浪費,没收了員工三成訂金,同時公司也負擔了不必要的七成費用。如果一開始就決定不去,公司就不會浪費七成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