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4&6號去某一家公司工作我7號就跟裡面的小姐說不做了我會離職是因為裡面真的環境很不好,沒辦法接受機台一直加工,那分貝至少100以上裡面又是一堆油耗味切削油地上也很髒亂,堆置了一堆東西,地上都是油加上學不到東西 ..我就離開了這個月我打電話問裡面的小姐她說沒薪水沒匯到我戶口我該去追討申訴?
夜雙華 wrote:才兩天就想領錢?你想...(恕刪) 安安勞基法規定做幾天就該給幾天你是業者還是勞工?我上一份工作還不是聞切削油環境也沒那麼糟Kevin4931 wrote:欠薪水是該追討沒錯!...(恕刪) 摁阿我寧願花時間在找工作上frame_wang wrote:下次遇到這種狀況不...(恕刪) 那時候我是電話跟她說的新清烏龍屁 wrote:若你有時間跟精力,你...(恕刪)
win55135 wrote:安安勞基法規定做幾天...(恕刪) 所以勒?你於法有據所以可以很大尾的跟老闆要這兩天的錢?那就去要阿於情!你只兩天就想跟人要薪水會不會太扯?於理!你只做兩天.你的薪水就是錢.老闆的錢就不是錢?這兩天他要為你單人支出多少成本?於法!的確!你是有資格去要這兩天的錢!你要搬法條出來壓人之前先看自己夠不夠穩= ="我做粗工的.有事嗎?
kenny_h wrote:看了之後覺得這間公司真可憐花錢刋廣告請到一個人幫他加保、建檔作了一堆的行政資料才兩天就為了上班前就該知道的事情離職結果公司又要重新刊廣告,重新安排原本可能計劃好的工作之後這個人竟還想計較這兩天的「薪資」就算於「法」有據,於「情」也無理吧?對了~別問我是勞方還是資方不是跟你觀念不同的人都是「非我族類」好嗎?真不懂現在小朋友的想法 唉 世界上就是有太多奇奇怪怪的人就算讓樓主要到2天薪水又怎樣 名聲也臭了人際關係也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