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放無薪假或留職停薪 那勞保會如何??
會變繳國民年金嗎?
還是??
首先先講無薪假的部份,結論是,公司還是要幫忙加勞健保,所以不用繳國民年金,相關規定可以再去查一下,或參考我貼的連結。
另外留職停薪的話,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一、應徵召服兵役者。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者。四、在職勞工,年逾60歲繼續工作者。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及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2項規定略以,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爰被保險人如有符合上開法定事由者,始得由所屬投保單位繼續為其辦理加保。
簡單是要看留職停薪的時間跟理由,符合上面列出的原因,則公司還是可以由公司加保。
參考資料:求知網、高雄市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