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最近有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想與大家求助....
大略敘述一下.....
在今年初,跟一位好朋友在聊天,我們是很好的朋友,對未來也很有目標,想要一起打拼,所以計劃要一起在饒河街附近開店,一開始就都分配好工作,依個人的經歷及專長,負責店裡的職務,分工合作,因為對方家裡有龐大的債務,朋友所賺的都需要幾乎全數給家人,所以一開始也說清楚錢一開始我先出,後面在慢慢攤還就好,畢竟他的能力對以後開店有很大的幫助,開店也需要他才能開的起來,而且這朋友也很好溝通,是個非常努力也能一起共事的伙伴。

但開店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也需要不少資金,這半年多來因為很多因素,找到的錢不夠開一家店,甚至金額差蠻多的,此情況下我們就討論出先成立公司,再申請創業貸款來打拼。

公司成立的費用及辦公室也是由我先支付,由於沒有收入實在是無法生活,也需要先把新公司的帳做的漂亮點,(之後公司貸款也比較好貸)...所以靠著以前學到的技能,開始接了一些冷凍空調的工程,這幾個月的時間大大小小也接了不少工程,其間這個好朋友也是公司的股東,也來幫了我不少的忙,工錢我也都有算給他,

但...我的問題是,這些工程案的收入淨利,我需要分給他嗎?(之前他有提過,[之後拆帳64或73其實都可以,只要我們能把公司搞起來怎麼拆對他都沒關係]但我沒有回覆過他)

在公私分明的角度下,
于公,做的這些工程案,是開公司的發票,用的是公司名,他也佔了公司50%的股份,照道理說,是該分給他這些案子的利潤,
但于私,這些也都是我辛苦自己做來的案子,而且公司的費用全都是我先代墊,他也是有幫到我一點忙。

這種情況下,工程的案子利潤,到底要不要給我的合伙人?需要分給他嗎?


文章關鍵字
想要一起打拼,所以計劃要一起在饒河街附近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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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說「一起」「合伙」,應該是55分,好朋友最怕「合伙」,會為了利益翻臉的
既然是以公司名義接的單~有利潤當然要分阿~
如果有利潤不分給股東那他幹嘛加入~~

有個方法你考慮一下~~ 把你的薪水先拿起來再算利潤分給他囉
你自己也要拿薪水
把所有你和他的薪水都算入公司支出
最後的盈餘再扣掉要放公司戶的週轉資金
剩下的就是你們一人一半
這東西本來是用出資比例(股份公司就是依股權比例)
股東或出資人,另外也有出力或上班的薪資也要談好(要當他是員工或主管,給薪資)
結算盈餘再依比例分,若虧損當然也是按比例虧
只出力或技術的類似技術股(沒出錢),雖沒出錢但看談比例是多少(取得盈餘分配的%)
一定得先談好,不然大多撕破臉...
有賺錢時才談,常互相不滿對方分太多、自己委屈分太少
既已打定"合資無路用,不如自己賺"的主意

基於情份,也為了要將此事做得漂亮

這段期間該算的"股東利潤"都一併給他

之後再提出拆夥的建議與打算


基本上此朋友"債務洞"太大,將來很有可能會有衝突(錢的問題)

朋友做不成,還要打官司是最不樂見的

好朋友會不會挪用公款?先問你自己有沒有自信面對

沒有的話,保留距離最好

適時的給予協助就已仁至義盡
說白了你朋友就是乾股,一毛錢沒出,只付出勞力

而且現在做的並不是你們當初說好的要開的那家店

有賺錢要拆帳,但是可以問你朋友,虧錢時他要不要領薪水?虧錢時要不要他填錢坑?

你可以明白的告訴他,現在的工程賺的錢都是為了以後的那家店的資本

暫時這筆錢大家都不能動,要存起來,帳本攤出來大家看

如果這樣他還不滿意,直接請他退出,因為..現在他就這樣以後正式開店會更複雜,

不跟這種人合夥也罷

Jenny0817 wrote:
各位前輩,最近有個...

在公私分明的角度下,
于公,做的這些工程案,是開公司的發票,用的是公司名,他也佔了公司50%的股份,照道理說,是該分給他這些案子的利潤,
但于私,這些也都是我辛苦自己做來的案子,而且公司的費用全都是我先代墊,他也是有幫到我一點忙。

這種情況下,工程的案子利潤,到底要不要給我的合伙人?需要分給他嗎?(恕刪)

公司與股東是分開的,股利該給.薪水另外.



papatetete wrote:
說白了你朋友就是乾股,...(恕刪)


乾股


那前面樓主說所以一開始也說清楚錢一開始我先出,後面在慢慢攤還就好,
就根本不必攤還

別聰明過頭你那想法沒人會跟你合夥做生意


我沒有打定要自己做拉>"<...
他沒有跟我要求分工程利潤,只是我自己有在思考要不要分給他

這朋友家裡因為生意失敗,所以他自己賺的錢都拿給家人去還債,
(他自己公司也開了好幾年,事實上他比我會賺...)
因為現在是我出資,當然所以金流都在我手上,他碰不到錢..
況且往後開店是需要他的能力,到時我變成只能幫幫小忙,立場就變不一樣了!

應該說是我在想要不要分給他,如果有私心的認為不分給他,
那將來店開了他跟我現在一樣想法,那我不就變成現在的他


Rodis Remix wrote:
既已打定"合資無路用...(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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